从1787年美国宪法起草后到1788年正式通过之前,曾进行过的非同寻常的公开辩论中体现出的激QING、道德严肃性和哲学深度,欧洲制宪过程中却明显地缺席。并不存在欧洲版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或詹姆斯·麦迪逊来为欧洲宪法条约设定支撑性的道德价值观和政治假设,或者界定所欲实现的目标。像“美德”、“自由”和“公共福利”之类的反复回荡在美国制宪辩论中的词语,在欧洲制宪过程中却很少听到。印度贱民(曾经的“不可接触者”)领袖安培多伽尔(B. R. Ambedkar)在独立之后关于印度宪法的议会辩论中所发表的激动人心的言语,在欧洲无人堪与之比肩。没有人像他一样,去探究政治平等的民主承诺和市场经济固有的经济不平等之间的紧张关系;更无人探讨这种紧张关系对欧洲计划意味着什么。欧洲公众已非首次被浅薄所糊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