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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地方政府要求日本政府修改日美地位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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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9 10:02: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27日报道,神奈川县知事、日本全国涉外知事会会长黑岩祐治日前同冲绳县知事仲井真弘多进行会谈,就要求日本政府修改日美地位协定一事达成共识。
  日美地位协定是确定驻日美军及军属在日本法律地位的外交协定,于1960年日美修改安保条约时制定。日美地位协定第17条规定,驻日美军及军属在涉嫌刑事犯罪时,只有“在检查当局起诉之后”,美军基地才有必要交出嫌犯。鉴于近期驻日美军在冲绳县违法犯罪案件频发,冲绳县知事同日本全国涉外知事会会长决定共同向中央政府施加压力,尽快重新修改日美地位协定。
  会谈中,仲井真弘多提出,最近,冲绳县内相继发生多起驻日美军违法犯罪事件,修改日美地位协定一事也没有进展,坚决要求日本政府修改日美地位协定。
  在谈到驻日美军的“鱼鹰”机运用问题时,仲井真弘多表示不信任驻日美军。他透露,在冲绳县,驻日美军没有按照日美双方政府商定的运用规则来运用“鱼鹰”。对此,两县知事在就继续要求日本政府修改日美地位协定一事上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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