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明确8类文物不得拍卖 禁用罕见等诱导词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7-6 08:3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记者廖翊)中国国家文物局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明确“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等8类文物不得拍卖。
记者5日从中国国家文物局了解到,这8类不得上拍的文物包括:(一)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二)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三)依照法律应当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包括国家各级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四)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五)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附属构件;(六)国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贵文物;(七)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意见说,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文物拍卖经营等违法活动的企业进行查处。
意见要求,企业须在所有拍卖图录显著位置刊登相关批复文件,拍卖图录文字严禁使用“罕见”“仅存”“国宝”等诱导性词语,不得擅自更改标的定名。
意见说,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暂停直至撤销其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分享到:     1 相关阅读:
2012.07.05
2012.07.05
2012.06.28
2012.06.28
2012.06.27


推荐微博:换一换  海南特区报 南国城报居桂林 春城晚报 流年似水 师晓鹃 师帅 南国早报车欣欣 韩寒 马一木 一个 小饭 周云哲 小Q看世界 兰州晨报 杨顺兴 北方新报 南宁日报 陈中小路 甘肃交警 华商报全部收听全部收听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7-18 07:21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