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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东京12月27日电 (记者 吴谷丰)日本政府27日召开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决定大幅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藤村修当天就日本武器出口新标准发表讲话说,在有利于日本安全保障与国际和平的情况下,允许参加国际联合研发和生产防卫装备、向海外转让防卫装备,但武器装备用于其他目的或向第三国转让必须事先征得日本同意。
藤村修说,在国际社会发生巨变的情况下,为确保日本的和平与安全,日本需要推进与美国之外的国家联合研发和生产防卫装备,获得最新防卫技术,在不断降低研发成本的同时,巩固日本防卫产业生产和技术基础。
日本媒体指出,此次确定的武器出口新标准是首次彻底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将成为日本防卫政策的重要转折点。
1967年,日本颁布实施了“武器出口三原则”,即禁止向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决议规定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以及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1976年,当时的三木武夫内阁又对上述原则进行增补,实际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
但在日美开始共同研发拦截导弹后,日本对“武器出口三原则”有所放宽,允许向美国出口导弹。但两国在2006年的换文中明确规定,未经日本同意美方不得将导弹用于其他目的或提供给第三国。分享到: 已转播 17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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