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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谢幕之后 废家电回收面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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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2 11:4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家住西湖村的翟女士周末忙着把自己用了小十年的洗衣机折价换新。像她这样搭“以旧换新”“末班车”的市民不少。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公布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规定,自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于本月底到期。这意味着,我国初步建立的由生产企业、销售商、正规拆解企业构成的废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即将面临考验。
  我国不久将迎来家电报废高峰期,目前仅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五大件的年报废量就超过1500万台,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年报废量将达到1.6亿多台。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前,废家电大多数通过民间回收渠道流向二手市场和小型拆解作坊,他们多半采用焚烧、酸释等传统的野蛮的拆解方式,加重了环境污染;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后,由于国家给予一定补贴,消费者愿意把废家电交给生产企业或商场,一些“正规军”才得以发展壮大,但是否已经强大到完全凭借自己的能力就能击溃“非正规部队”呢?
  必须承认,与“非正规部队”相比,“正规军”缺乏回收方面的价格优势,且资源再生利用企业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已取消,增值税率已恢复为17%,这给其运营造成一定压力。原本我国回收处理产业的生态就是良莠不齐,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城市,环境污染严重的中小型处理厂数量大、管理水平低且难以监管。人们有理由担忧:新政策结束后,众多的废旧家电会不会再次流入污染严重的小作坊?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李博洋博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我国是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收纳国,这些电子废物既有我们自身产生的,也有发达国家转移过来的。“以旧换新”政策结束以后,国家新规要求现有处理企业将重新申请处理资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也必须交送给那些有资质的处理企业。预计到2015年,全国将建成100家左右具有一定规模、相关设施完备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我国发展回收处理产业借鉴国外经验,主要践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操作上采用基金运作的模式,即从上游的生产商(或进口商)那里征收资金作为基金,补贴下游的处理企业,以鼓励处理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李博洋担心由于我国回收处理标准规范体系尚不健全,有关拆解产物作为原料、能源及二手零部件利用的标准规范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必将制约该行业的发展。而拆解处理技术水平较低也将成为困扰行业发挥的瓶颈目前部分整机和拆解产物不具备无害化处理和利用能力,如冰箱、CRT玻璃等。
  记者从市供销社获悉,为构建废旧电器收集的新机制,天津将建立覆盖全市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在现有的规范化回收网络基础上,新建十个初级分拣加工中心。市财政每年还将提供500万元设专项回收基金,最终实现90%以上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进入规范的回收渠道,80%以上民用、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流向、贮存、处置得到有效控制。
  “作为试点城市,天津在电子产品的末端处理环节上,走在全国前列。”李博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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