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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临聘人员不能参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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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2:17: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临聘人员不能参与执法
  《行政强制法》明年元旦起施行,城管行使强制权有法可依
  本报讯(记者 卜劲文 通讯员 李均荣)下月起,被称为行政“法典三部曲”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将正式实施,城管暂扣占道摊贩物品时不能单人行动,必须有两名以上队员联合实施;拆除违法建筑时,不能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进行。昨日,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率先在全市启动对该法规的宣传。
  少数执法队员在暂扣物品后,既不制作清单,也不写收据,甚至随意使用被查封、扣押的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等,这种情况,容易产生乱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新的《强制法》对城管执行拆除违法建设、暂扣违法占道物品等执法程序、规范进行了明确,城管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将受到《行政强制法》的规范和约束。新出台的《行政强制法》,等于给城管执法人员戴上了一个“紧箍咒”。今后城管暂扣占道摊贩物品,规定城管暂扣时不能单人行动,必须有两名以上队员联合实施,并当场向当事人开具查封、扣押决定书和物品清单,且查封、扣押的期限不能超过30天;城管将暂扣的物品据为己有的,将被降级、撤职直至开除;拆除违法建筑时,不能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进行;“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一些临聘人员将不能参与执法。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新法出台,确认了城管行使强制权的法律地位,为城管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破解“执法难”,在国家层面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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