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8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改委:同种药品禁以换包装变药名变相涨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2 12:09: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针对近年来媒体不断曝光的药品改头换面后价格大涨的情况,发改委昨日正式发文规定:相同有效成分的药品,不得以名称不同、包装材料不同等为由,制定不同价格,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名称变相涨价。
这也是一个月来发改委两度发文“治”药价。此前发改委发文称将从12月1日对药品出厂价进行调查。
不过,发改委未披露违反规定如何处罚。
药效相同药价不同频现
据了解,药品同药效但不同价的情况非常普遍,由于目前不少基础药物属于发改委定价和限价的品种,不少媒体都曾曝光过民众很难从药店买到被限价出售的药品,相反只能接受药店推荐的具有同等药效的其他药品。
发改委表示,近年来,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材料和形式不断翻新,一些企业通过改换剂型、规格或包装等逃避价格监管变相涨价,加重了社会医药费用负担。
发改委未透露惩罚措施
因此,发改委此次对变相涨价的情况做了较细的规定:一是要求同种药品不同剂型和规格的价格应当以代表品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差比价关系核定。其中,代表品按照临床常用、价格合理、成本和供求状况具有典型性的原则选择。
二是相同有效成分的药品,不得以名称不同、包装材料不同等为由,制定不同价格,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名称变相涨价。
三是规定了临床常用剂型之间的比价关系,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剂型不合理涨价。
四是规定了不同含量、装量、包装数量之间的比价关系,防止企业通过变换规格包装不合理涨价。
不过发改委并未披露,一旦违反规定后,将以何种形式予以处罚,因此不少民众也担心政策贯彻执行的效果。分享到:    1 相关阅读:
2011.12.02
2011.12.01
2011.12.01
2011.12.01


推荐微博:换一换  腾讯新闻 微讯-24小时播报 今日话题 腾讯图片 新闻哥 衣加衣 杭州网义工分会 燕归来之家 春桃慈善基金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东莞时报 成都商报 华西都市报 云信公益周刊 深圳侨报 吴宇光 白林 张源 江俊 马国顺全部收听全部收听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4-8 13:47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