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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半年违规外汇超百亿 半年罚款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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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2 10:2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天宣布,外汇局副局长邓先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今年以来,外汇局对“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的查处呈现了突破性增长,2011年上半年,共处行政罚没款2.6亿元人民币,而2010年全年罚没款总额是2.43亿元人民币。
查处热钱案件增26.2%
邓先宏介绍,今年以来,外汇局保持对“热钱”的高压打击态势,成效明显。2011年上半年,共查处各类外汇违法违规案件1865件,涉案金额超过160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6.2%和26.9%;共处行政罚没款2.6亿元人民币,而2010年全年罚没款总额是2.43亿元人民币。2011年上半年,外汇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在广东、福建、深圳等地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专项行动,共破获10起地下钱庄和网络炒汇案件,涉案金额累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捣毁16个非法交易窝点,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有力遏制了“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流动日趋活跃的势头。
重奖检举揭发案件举报人
就外汇局对“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的查处呈现突破性增长的原因,邓先宏表示,外汇局始终严厉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开展应对和打击“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流入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查处重点主体、重点渠道违法违规资金,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交易。特别是外汇局多渠道深入挖掘“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流动线索,并及时与现场检查进行衔接和联动,从而提高了对打击“热钱”的精确性和有效性。
一般情况下,外汇局获取外汇违规流动线索的主要渠道包括:一是外汇管理部门的业务办理或现场检查;二是接到的举报;三是公安、审计、海关、税务等其它部门的案件线索移交。其中,对于主动反映、检举、揭发外汇违法违规线索的举报人,外汇局将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最高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金,对有特殊贡献的举报人,经批准奖励金还可以适当提高。
大力完善非现场检查手段
为加强对“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近年来外汇局大力提升和完善非现场检查手段。2010年,外汇局开发了“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并在全国正式推广。该系统的运用,增强了外汇管理部门深入挖掘违法违规资金流动线索的能力,为提高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精确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链接非现场检查案例
查整数结算发现线索
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可根据检查经验和检查目标灵活设置筛选条件和查询方法,从而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资金流动线索。
例如,一般情况下,交易货款金额正常情况下不常以整数形式出现。基于这个行为特征,外汇局某支局定期监测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于支付货款且呈现整数形式的外汇交易,发现一起企业利用虚构的货物交易合同完成外债结汇,用于归还境内人民币贷款的案件。经查,该企业擅自改变了该笔外债结汇资金的用途,现已依规被当地外汇局处罚。
快速支付土地款藏猫腻
外汇局某分局在“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中设置专门指标,针对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以支付土地款名义大额快速结汇的行为进行筛选,并跟踪其结汇后人民币资金流向。共筛选出了15家可疑企业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查实9家企业结汇后的人民币最终没有用于先前申报的支付土地款,而是改作其它用途。目前,这9家企业也已被当地外汇局查处。分享到:    1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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