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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教育局发文劝捐续:当地政府对此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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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1 11:49: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方日报链接标记(微博)[/url]讯 (记者/丁建庭)《南方日报》近日独家报道了“链接标记南通如皋教育局发文劝捐[/url]”一事,引发网友热议。前日下午,如皋教育局工作人员再次致电解释称,当地是“倡捐”不是“强捐”。当地慈善基金会向记者证实,该市“爱心捐赠”活动近年来每年都在开展。
  当地政府对此沉默
  前日18时,记者再次登录如皋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现当日上午发布的“关于开展2011年‘爱心捐赠’活动和见义勇为基金募捐活动的通知”已经删除。记者致电如皋市教育局办公室,一位钱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通知已删除。他解释说:“教育局的募捐通知发布后,没想到却引来了许多网友的炒作”,无奈之下删除了通知。
  他强调,募捐活动是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的,教育局也是照章办事。记者致电如皋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皋办发的文应该询问市委办公室”。而该市市委办公室秘书科陈主任则表示“自己是新来的,不清楚这两个文件,建议记者联系市委宣传部”。随后,记者多次致电宣传部下面的外宣部门,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募捐不好做,只能靠发动
  如皋市慈善基金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爱心捐赠’活动这几年每年都在开展,只不过今年在时间上与见义勇为基金募捐活动重合”,这可能让部分职工表示不解。他还介绍说,见义勇为基金会由该市公安局发起,这些年也一直在开展募捐活动。如皋政法网上,记者找到一份名为“关于开展见义勇为基金募捐活动的通知”。这份2010年的通知规定“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募捐额为每人50—100元,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向基金会捐款实行自愿原则,鼓励多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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