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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跃红 林贤佐
本报苍南10月11日电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林贤佐) 今天,浙江省苍南县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温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冯鸣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他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15亿余元,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78.5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1月,温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划拨瓯海区某地块给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菜篮子集团公司”),用于菜篮子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外迁安置,建设规模为800亩至1000亩。会后,时任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冯鸣接受该公司董事长应国权等人(均另案处理)的请托,授意时任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处副处长汤颐和(已提起公诉)将温州市政府〔20031100号会议纪要中的用地主体菜篮子集团公司篡改为应国权等个人掌控的温州市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股份占20%,下称“菜篮子发展公司”),并签发了会议纪要,致使菜篮子发展公司由此替代菜篮子集团公司成为用地主体,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15亿余元。其间,应国权等人先后送给冯鸣人民币10万元及购物卡8万元。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冯鸣为多家企业申请建设用地等事项提供帮助,为此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60万元及购物卡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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