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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回应14岁男孩被认定非法组织头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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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10:57: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民网广州9月15日电(记者吴冰)近日来,国内多家媒体、网络以《链接标记14岁少年“大佬”获刑 好奇贪玩结伙成非法组[/url]》等为题,对未成年人林小森(化名)等人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了大量的报道。报道围绕“‘森高社’是否为非法组织?”、“林小森是否为非法组织‘老大’?”、“林小森作为未成年人判刑是否过重?”等问题提出了质疑。
  9月15日记者了解到,此案已经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高院领导对此案高度关注并表示,此案二审过程一定会高度关注媒体提出的相关问题,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法律关,并按照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格依法审理好此案,确保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另据了解,为切实把好案件证据关,近期,广东高院将派专人深入案件发生地进行实地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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