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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斤猪肉涨几块钱,很多人可能还能“忍”,但当作为必需品的各种食品都大幅涨价,那些每一餐都算计着过生活的低收入群体就会难以承受。昨天,江苏省民政厅厅长吴洪彪在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透露,对应物价涨幅居高不下的现象,下半年全省的物价补贴机制也将随之调整,将由每季度发放一次改为每月及时发放,同时补贴的标准也将适度提高。
□快报记者 项凤华
1确保城乡低保对象收入倍增
2物价补贴标准将适度提高
3落实八旬以上老人尊老金发放
●上半年,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41元、25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和16%。7月起各地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与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吴洪彪表示,下半年,江苏还将加大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幅高于平均收入增幅。
首先,要确保城乡低保对象收入倍增,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年必须实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同一县市范围内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同一标准。据悉,本月苏州市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现城乡低保全市同一标准与全面并轨,城乡同一标准为每月500元/月。
下半年,江苏还将研究出台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指导意见,将城市“三无”老人供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研究建立供养标准增长机制。
●“上半年江苏省CPI平均涨幅达到5.7%,6月份同比上涨6.9%。民政部门将完善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下降。”吴洪彪说,今年4-6月份也就是二季度的物价补贴,将在本月底、下月初陆续发放到位。下半年,江苏将调整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物价补贴发放形式,由按季度发放改为按月发放,也就是说7月份的CPI涨幅若超过3%,8月份就会立即发放7月份的补贴。
另外,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物价补贴的标准。目前根据有关规定,当季度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含3%)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季度物价补贴标准为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5%。而现在CPI涨幅已经突破了6%,所以江苏有望适度提高补贴标准,现在正在测算当中。
●今年5月,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目前全省75%的县(市、区)已开始发放。其中,南京、淮安、盐城市政府出台意见,明确对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尊老金50、100、300元,其他各地标准不一,但少数地区进展缓慢。下半年,江苏省民政厅将督促各地尽快出台尊老金发放办法,确保全省每一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时足额领取到尊老金。
另外,江苏还将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今后5年机构养老床位数要年均增长11%以上,到2015年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3%以上。将扩大护理床位比例,优先保障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政府主办的养老机构护理床位不得低于30%。计划用五年的时间,全省通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的初、中、高级养老护理员分别新增20000名、2000名和200名,力争到2015年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70%。
1年内婚姻系统与全国联网
2推进全民普惠殡葬政策
3灾民应急服务时间缩至12小时
●2008年8月8日、2009年9月9日和2010年10月10日成为众多新人选的登记结婚的良辰吉日,为了领证,有人从前一天的夜里就开始排队了。今年的11月11日又被不少新人相中。今年,这种挤爆棚的现象有望缓解。吴洪彪昨天表示,下半年,江苏将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年内实现预约登记服务,目前正在技术开发阶段,一旦建好很快就能上线使用。届时,原来到婚姻登记处领结婚证,现场要填表格,总共时间大概要15分钟;而网上预约后,表格在网上预约时就已填好,到登记处现场打印出来就可以了,只剩下新人确认签字程序,至少能节省10分钟。另外,为防重婚、骗婚,年底前,江苏的婚姻登记系统将与全国联网。
●“死不起,葬不起”的现状,不久将得到改观。据介绍,从下半年起,江苏将进一步完善全民共享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殡葬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今明两年,江苏重点推进以免除全民基本丧葬费为目标的全民普惠或适度普惠殡葬政策的建立和实施。
同时,坚持殡葬服务公益性方向,把开展惠民殡葬与推行绿色殡葬、文明办丧结合起来,将骨灰的生态化处理和立体式存放纳入到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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