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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因人大代表举报再审5年前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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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09:27: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南方日报》报道 因人大代表联名举报涉案双方存在利用假债务骗取法律文书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等问题,6月上旬,韶关中院对一起5年前已结案并执行完毕的民事案件再审一审开庭。
  据韶关中院透露,5年前,此案原审原、被告调解结案并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2009年5月,韶关市纪委、韶关市监察局接到群众举报,对韶关市韶鸿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韶关市越华达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一案涉及的借款和土地问题进行调查。之后,韶关市6位人大代表联名向韶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也反映该案双方存在利用假债务骗取法律文书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等问题。韶关市人大常委会也向韶关中院发出督办函。今年4月8日,韶关中院裁定再审。
  原审被告韶鸿公司数年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再审开庭时,原法定代表人也派律师到庭,表示法院提起再审不合法。原审原告越华达公司则质疑韶关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大代表发文监督及群众举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请求韶关中院维持原民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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