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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高校录取在即,高考加分之忧再起,引发部分公众对教育公平的焦虑。
有关人士认为,随着高考录取率逐年提高,高考加分原有职能已弱化,应顺势清理加分政策,切断加分腐败链条,完善高校自主招生,保障高等教育公平。
6月中旬,在吉林省2011年高考咨询会现场,高考加分政策仍是许多家长和学生关注的焦点。来自四平市的考生家长高秀说,作为普通家庭,没有能力让孩子学习奥赛之类的加分项目,尽管孩子学习努力,但开始就比别人少20分,这不公平。
2011年高考前后,网上甚至出现了一个“反对高考加分联盟”,吸引了大批家长和考生。
记者在广东、浙江、北京等地调查发现,对高考加分不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地区高考加分政策不一,直接导致部分家长和考生心理失衡。
目前,教育部只认定十余项加分项目,而一些地方的加分项目则有20多项,且最高加分也高低不同。广东、浙江等省最多加20分,而内蒙古则最高加30分。
另一方面,部分高考加分项目不规范操作,频频暴出违规加分事件,损害了高考公平。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黄友文说,近年来高考加分投诉中,大部分针对有关审核部门操作过程中的不规范,导致加分者有漏洞可钻。
记者还了解到,一些考生家长与基层派出所串通造假,通过修改个人资料,认定“少数民族考生”或“三侨”子女以获加分。
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杨建华说,每逢高考,一些公众都会“习惯性质疑”高考加分的公正性。这种心理的背后,主要是部分公众痛感教育公平缺失,对高考加分政策走样表示不满,应当引起重视。
原本为鼓励学生发挥特长的高考加分政策,曾发挥积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一些部门在加分政策上不断寄附各种功能,高考加分已不堪重负。而这些部门利益的博弈,也成为高考加分改革的核心难题。
记者在北京、广东、吉林等地调查发现,高考加分政策至少涉及5个部门,其中奥数、创新大奖等学科竞赛的加分由科协评定,各种体育加分由体育部门审定,退役士兵加分由民政部门审定,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由民委审定,三好学生等加分由教育部门审定,等等。
因为高考加分承担过多社会功能,涉及太多部门利益,导致改革难度很大。在浙江,教育部门愿意取消加分鼓励“裸考”,但体育部门则认为,高考加分有着推进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不应废除。
华南师大教育科学院院长卢晓中等专家表示,多部门的利益寄附,既然使高考加分政策偏离方向,改革就应当从剥离既得利益开始。要规范高考加分,仅靠“末端治理”是不够的,必须正视“前端放水”,将监管前移至相关部门,但这需要国家层面来推动。(陈先锋 郑天虹)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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