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8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州拟规定拆迁户可原址回迁或就近安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3-17 13:0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今后,广州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一手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而搬迁时限奖励标准拟控制在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5%以内。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宣布,为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该局牵头开展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制订广州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五个文件的起草工作。欢迎社会公众就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3 10:53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