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6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社科院发布2010政府透明度报告 科技部居榜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2-25 14:3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广网北京2月25日消息(记者吴喆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官可使由之,亦可使知之。”有学者这样评价“政府职能与信息公开”。昨天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0年《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报告对我国43个城市及59个国务院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测评。结果显示,在国务院部门中,总分排名前三位的是科学技术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林业局。
自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但是从社科院发布的评测结果来看,满分100分,国务院仅59个部门仅有8个得分在60分以上,43个地方政府中也只有13个得分超过及格线。
对于这样的一份并不乐观的测评结果,社科院的评价体系是否过于严厉,它又有怎样的科学依据?我国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状如何?请听《新闻纵横》对该《报告》执笔人、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吕艳滨的专访:
记者:怎样定义政府透明度?这份《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有哪些科学依据?
吕艳滨:所谓的透明度,实际上是能不能够最大限度的把政府信息公开给老百姓,也就是我们政府公开条例所应该解决的问题。我们考虑的是两个因素:
一个是我们所有的指标都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再一个我们所有指标的设计只是允许我们测评人员对于政府机关在某一项指标上有和没有做出评判。
我们的指标设计给每个人的自由裁量度非常小,也就是说可以保证按照我们的指标它的误差应该是几乎没有的,不管是我们特定的人做,还是换一个人来做。
还有一个设计的原则就是,我们在选择某一项指标的时候还考虑便民性,就是政府信息公开到底在公开信息的时候是不是方便老百姓获取信息。
吕艳滨:应当说我们的评价体系并不是十分的严格,我们有一定的超前性,比如在测评部门预算的时候,而更大部分的测评是根据我们条例所设定的义务。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7年公布2008年开始实施已经接近三年的时间了,在这三年时间当中我们政府有没有按照条例的规定办,把所有的信息公开义务履行好。我们实际是根据这样做,达到这个目标,所以我们在指标设计并没有太多的超前性,只有那么一些个指标有一定的引导性。
记者:社科院去年就发布了对地方政府透明度测评,今年和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吕艳滨:和我们上一年度做的评估报告来看,今年发现有一些地方政府确实有很大的进步。这一方面就反映出来有些地方政府它特别重视这个工作,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政府不但没有进步还有退步。
信息公开做得好不好,当然可能和经济发展状况有关,但是更主要的是地方政府或者是国务院部门这些主管的领导他重不重视。未来要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个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培训,另外一个问题是应该加强绩效评估,最后一个就是应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一个非常完善的问责机制。
丁兆林:社科院开了一个好头,但是也希望这样的一个评价能够扩展到其他的机构。首先是人大应该有自己的这样一个评价体系,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应该由更独立的这种非盈利组织,由它们来进行这样一个评价,以及老百姓自己的评价,这样的评价体系就更加完整。,
国际上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叫透明国际的组织,其是完全独立的,在经济上也是独立的。而且在各个方面它都是站到一个比较公正的角度来进行独立的一种评价,有更多老百姓的关注、监督,对于政府的改进是非常有价值和有正向意义的。 相关阅读:
2011.02.25
2010.03.04
2010.02.22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4-7 03:35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