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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一公务员买别墅手续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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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17:13: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6年12月,陈银萍在贺兰德胜工业园区承包了一个工程。工程完工后,德胜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永泰花园12-2号别墅以49万余元的价格抵账给陈银萍。2007年1月,陈银萍办理了房产证,之后花15.6万元装修后入住。陈银萍说:“入住后,贺兰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红星夫妇来过我家几次,看中了我的房子,让我50万元卖给他,他帮我解决子女的工作问题。”
  陈银萍答应了,她要求将解决子女工作问题写进合同里,王红星没有答应。其后,双方签订了合同,卖方是陈银萍,买方是王红星的父亲王汉明。2007年8月,陈银萍在收了王红星20万元后,双方签了卖房协议。双方约定,余款由王红星以387吨水泥抵账(合计7.7万元),其余钱款2012年底前付清。至于过户手续,由于陈银萍用房产证作抵押贷款20万元,所以只能等还完贷款拿出房产证后再办理。
  2007年12月,陈银萍的大女儿张殊确实到贺兰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工作,但半年后就被开除。
  一份蹊跷的拆迁安置协议
  2010年6月,陈银萍到银行偿还20万元贷款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的贷款于2008年3月就还清了,还钱人就是“陈银萍”。银行记录表明,这笔贷款于2008年3月20日、3月21日两次还完,还款人还取走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陈银萍看了台账上的签名,确认并不是自己的笔迹。她立即在媒体上刊登了房产证遗失声明,并到贺兰县政务大厅补办了房产证。
  然而,怪事发生了。2010年10月,贺兰县房管所给陈银萍打来电话,说有一名叫“张桂芳”的女子来办土地证,房管所在调档过程中,发现永泰花园别墅12-2号有两套手续、两张房产证,希望陈银萍配合房管所调查。
  今年1月7日,在贺兰县房管所的配合下,记者调阅永泰花园别墅12-2号的资料发现,该别墅的确有两套手续,一套是陈银萍的,另一套是王汉明的。陈银萍的档案里找不到购房的原始发票。而王汉明的档案里有一张原始发票,抬头是陈银萍的名字,但被划掉替之以王汉明、王瑜婕的名字,并加盖了宁夏永泰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交款人签字仍为“陈银萍”。陈银萍保留的原始发票复印件证明,这张发票应该是她的原始发票。
  比较两套手续,其主要区别在于:陈银萍的手续是三审;王汉明、王瑜婕的手续只有二审(复审),最终签字者是葛国礼,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贺兰县房管所所长张翠介绍,葛国礼为上任房管所所长,过去的情况她不清楚,但自她上任后,要求必须三审核发房产证。
  更蹊跷的是,王汉明的房产档案里,有一张《房屋拆迁与安置协议》。这份协议称,宁夏永泰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除了王汉明在贺兰县原团结巷西侧的住宅130.43平方米,故将永泰花园一套203.32平方米的别墅补偿给王汉明。这份协议还载明,由于该套别墅比原拆迁房多出近73平方米,王汉明还须向开发商交16万多元的房款。协议签订日期是2005年10月20日。
  记者调查:协议疑窦丛生
  这份拆迁安置协议从何而来?宁夏永泰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吉元回忆:当时王红星持有房产证正本、原始发票以及与陈银萍签的合同,所以他们就替王红星更改了发票抬头。至于拆迁安置协议,他无法解释,但承认协议上的公章是该公司的。
  那么,时任房管所所长的葛国礼又如何回答?记者以陈银萍亲属的身份到现任贺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葛国礼的办公室了解情况。葛国礼看了材料后表示,他确实为王红星办理并发放了房产证。他还说,去年底,陈银萍得知一房两证的事后,曾数次找他,他无奈给王红星打电话,但王红星不理会。
  记者又从贺兰县地税局采访了解到,王汉明拿着拆迁安置协议到地税部门交税时,称原房证丢失了,按拆迁房的算法,其仅免税一项就省了9000元。而如果是买卖转让,必须经过评估程序确定房屋的价值,然后到税务部门报税后,才能办理房产证。
  其实,拆迁安置协议造假一眼就看得出来。因为该协议是2005年10月20日签订的,说明此时永泰花园这套别墅就已经属于王汉明了。如果这是事实,两年后王汉明怎么可能还与陈银萍签订买卖契约,花50万元从陈银萍手中把这套别墅买回来呢?而且,陈银萍拥有与德胜工业园区签订的顶账合同以及随后装修该套别墅的合同。如果这份拆迁安置协议是真的,陈银萍不可能在2006年10月拿到房子,于2007年进行装修。
  王红星:对方卖房后反悔
  2月15日上午,王红星在其办公室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07年,陈银萍资金困难找他帮忙,他就将那套别墅买下来让父亲居住,共付款54万元,第一次付现金20万元、水泥7万余元,第二次付现金6万余元,然后又替陈银萍还了银行贷款21万元。款项还完后,他从银行拿到了陈银萍房产证的正本,其后多次打电话通知陈银萍来过户,但对方以各种理由不来。后来,陈银萍让他再找一套手续过户,以省掉8%的过户税金,于是他就找到宁夏永泰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吉元,帮忙“办理”了第二套手续,拆迁安置协议也是那时候办理的。
  那么,陈银萍女儿工作一事,王红星说,他并没有利用职权为张殊解决工作,张殊是通过贺兰县公安局人事部门调来的,其后因多次违反劳动纪律,诸如旷工等,经组织研究决定予以开除,开除时他因公出差并不在场。他认为,陈银萍投诉他的真正原因是:2007年卖房后房价疯涨,陈银萍觉得房子卖亏了,想悔约。王红星称,他已经接受了检察机关的调查,自己是清白的。但他同时承认自己做得“不太妥当”,表示要把王汉明这张房产证注销,同时要起诉陈银萍和贺兰县房管所。
  2月15日下午,记者赶到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反贪局,该局王局长称正在调查此事,不便接受记者采访。(记者 李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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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2-18 19:58:3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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