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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在房屋征收补偿中公共利益确定是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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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2:27: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 近日,备受社会瞩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向社会公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行政法学教授薛刚凌应邀做客新华网,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热点话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新条例出来了,肯定会对房屋的征收有一定的约束和帮助,但是房屋征收毕竟是一个比较难的事,您认为在执行过程中还有哪些难点?
[薛刚凌]这部法律出来以后,首先涉及到人们对它的理解、把握,我从网上看到,有些对它的理解不是很准确,首先认识上要达成一种共识,就是对条文的正确理解。再有就是一些配套制度的建设。实际上这里涉及到很多配套制度,包括市场价格怎么确认,这些都需要。还有就是前期怎么参与规划,怎么组织听证,后期具体怎么执行,怎么实施,我觉得很多配套的制度是需要的。
从好的方面来讲更规范,从磨合期来说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各个地方也会积累一些经验。当然还涉及到一些很复杂的,比如公共利益确定,是不是公共利益?过去在实践过程中,因为法律规定的再细致、再具体,也不能穷尽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所以同样会有一些争议,当然还涉及到具体官员的素质,比如拆迁过程的一些技能、应对风险的能力,可能要涉及到很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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