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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见总理放鞭炮庆祝 副市长否认信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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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2:26: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拆迁户跳秧歌庆祝 舒兰市发说明反驳访民
东方网1月27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吉林省舒兰市的访民许桂芹说,24日下午见到总理后,吉林舒兰市正阳路步行街商用彩板房的不少拆迁户听到消息,当晚跑到被拆商铺前放鞭炮,昨天下午还请来了秧歌队,“我们1个月来的委屈都化作了开心,真的没法用语言表达心中的喜悦,只能放鞭炮、跳秧歌。虽然年前只剩几天,不一定能把问题解决,但总理过问了,我相信会有人来管的。”
首次上访大门都没进去
据介绍,1999年,舒兰市政府招商引资,在步行街建设用于经营的商业彩板房,使用期限20年。许桂芹说,包括她在内的28户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公证,以3万-10万元不等的价格买了商铺20年使用权。
去年12月24日,市政府以“存在消防隐患”为由,决定拆除步行街上的28个彩板房,以折旧补偿办法进行补偿,即原始购买金额÷20年(240个月)×余下月份=折旧补偿金额。“按这样的算法,当初10万元买的1个商铺只能补偿4.5万元,”许桂芹说,“1个商铺1年大约能赢利4.86万元~6.48万元,按5.5万元算,9年的盈利近50万元,而当初这里每平方米2000多元的房价已涨到2万多元,这种补偿显失公平。”
她说,与城管等部门交涉未果后,业主们去年12月27日到吉林省信访局反映问题,仍无果。当天晚上,他们赶到北京,想到建设部反映,“但连大门都没进去。没想到今年1月3日晚,强拆的就来了,对业主展开车轮战术,威逼利诱,搞得业主身心疲惫,被迫在协议上签字。”于是,商铺成了废墟。
当地副市长否认信访内容
许桂芹告诉早报记者,她和丈夫在步行街有两个商铺,并转租他人,年租金4万元。“24日到现在,中央、省、市政府还没人联系我们,市城管局倒是打了两个电话。”
昨天,同为拆迁户之一的张艳告诉早报记者,25日下午,市城管局姓李的负责人用单位座机打电话给她,称“国务院、省里来调查组了,说拆迁和补偿都是合理合法的”,“我叫李某出具文件,他说没文件,是局长曹洪罡叫他这么说的。”
张艳告诉早报记者,昨天下午,在业主请了秧歌队后,市城管局局长曹洪罡打电话给28户业主中年纪最大的69岁的于桂枝,“说我们是‘非法*会’,他们已把文件上报到国务院,国务院认定他们对房子的折旧是合理的。”
昨天下午,早报记者多次拨打曹洪罡的手机,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约16时,早报记者联系舒兰市委常委、副市长韩迎新时,她称自己正在开会,会后才能联系,并称:“许桂芹信访所反映内容与事实不符,拆迁是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我们已报告给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信访局。”
23时45分,舒兰市政府新闻信息中心发来情况说明:1.是依法拆除消防隐患,不是商业开发拆迁。2.拆除前市政府下发公告,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业户的意见,出台补偿方案。到达公告最后期限后,有1户拒签协议,也不主动实施拆除,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实施了拆除。3.充分考虑了房主利益。除折价补偿外,政府出资租赁新装修后商业大楼的精品屋与临时商铺房主置换,置换后的面积高于原临时简易商铺面积,商户无偿使用至原合同期限届满,如有拆迁情况按相当位置另行安置;如业户购买新建的舒兰金街地下商铺,政府给予每平方米2000元的补助优惠。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业户安排最低生活保障,组织市直部门实行一对一包保扶助。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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