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9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媒体回顾2010年政法工作:扫黄风暴力度空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2-20 10:42: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年;也是我国政法各项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要进步、积极成效的一年。
这一年,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持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巩固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全面完成“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回眸2010年,“八大亮点”浓缩了一年来我国政法工作取得的新业绩。
亮点1: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回眸】2009年底,**中央总书记胡Jintao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12月18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三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省、市、县三级党政主要领导和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悉数参加。三项重点工作在全国各地迅速组织开展起来。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面对形势的深刻变化,政法工作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必须着力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掌握政法工作主动权。
三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从北到南、从东到西,在各地深入扎实地开展,成为今年政法工作的最大亮点。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机制,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专项攻坚活动”,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推出“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积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破解“两新组织”和互联网虚拟社会管理难题……各地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为突破口,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
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各地政法机关在提高执法能力、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监督上下功夫,网上执法办案、执法质量考评、执法档案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提高了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各地全力推进的三项重点工作,不仅深刻地改变了政法机关的行为和形象,更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幸福与安康。
亮点2: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推进
【回眸】今年10月1日,旨在规范法官刑罚裁量权的两个指导性文件《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正式在全国范围内试行。这意味着刑事案件审判中,量刑活动从“估堆”走向量化,从模糊走向清晰,从难以评估走向可以估算,法官量刑的裁量权向着更加规范,量刑过程向着更加公开大大迈进了一步。
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部署下,政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我国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明显的良好态势。中央确定的60项改革任务,两年来已累计完成48项。
“今年先后召开了8次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汇报会,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加强了对改革事项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专家学者和政法机关、基层一线的意见,保证了相关改革项目的如期完成。”中央司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回首今年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历程,人们看到:政法机关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执法司法监督、确保执法办案质量、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完善律师制度等多项改革意见。针对长期困扰司法机关的人财物保障难题,加快了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司法机关职务序列改革、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步伐,形成了相关意见,有的已经开始实施。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亮点3: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评查
【回眸】河北整合资源,整合力量,探索建立政法机关联合接访中心,实施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工作模式。目前,天津、辽宁、江苏、河南、湖北、重庆、陕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已经在省一级建立了联合接访中心,一些重点地市依托当地信访接待大厅,实行了政法机关联合接访,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今年3月底,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现场会,对全国政法机关集中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评查活动作了全面部署。这是深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而采取的重大举措。
各地坚持边排查边化解,逐案落实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逐案查找症结、制定措施、明确时限,综合运用法理情等多种手段,既注重解决法律诉求,又积极化解“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容易滋生腐败和发生违规违法的案件,各地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查评议,认真查找问题,分清是非,依法处理。
9个月来,经过各级政法机关的努力工作,化解息诉了一批案件,评查纠错一批案件,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总量保持稳中有降的趋势。目前,政法各系统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已初步建立起来。
亮点4:执法办案全程录音录像
【回眸】今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证据规定”对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提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责任关,确保把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以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两个证据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强化程序证据意识,提高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进而防范冤错案的发生。”社会各界对此普遍认同。
在执法办案中,确保认定事实和采信证据上不出任何差错,这对司法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于是,在讯问、拘押、庭审、监管场所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成为今年各级政法机关大力推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完善法庭记录方式,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印发《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
从2006年3月1日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逐步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如今这项工作已在全国检察机关普遍推开。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完善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
细心的人会发现,在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浙江等地,一线公安民警都会随身携带“执法警务通”,全程记录执法过程,不仅维护了老百姓的权益,也有效保护了民警自己。
1  上一页   相关阅读:
2010.12.15
2010.12.12
2010.12.11
2010.12.13
2010.12.12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4-4 14:06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