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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教授称让法院主导“强制拆迁”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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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10:27: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称,“新拆迁条例第二稿”仍有四方面待改进
于英杰 戚庆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刚刚公布,就引发了公众强烈的关注,记者在第一时间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对“新拆迁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详细解读。
经济学家马光远微博提问:商业用地究竟如何从居民获得?
这几天,经济学家马光远一直跟“新拆迁条例”打交道,从12月13日到15日,在实名微博连发4条关于“新拆迁条例”的内容,其中一条是12月14日,这天他受邀参加国务院法制办举行的“拆迁条例立法研讨会”,提交了5000多字的修改建议。
可意犹未尽,到14日晚上,马光远在一条微博中说:“我在想,如果我们的征收条例假定通过,意味着政府只有在‘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才可以征收居民的房屋,获得土地。如此,政府以后供应给开发商的地,也就是商业用地究竟如何从居民获得?法律依据又是什么,这是我今天一直想说的问题,但我担心有歧义,就一直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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