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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共产党的这种政策遭到共产国际的不满,他们将苏联对待富农的经验强加到中国的头上,要求**打击富农。在这一指示之下,王明等人犯了左倾错误,对富农采取了“富农分坏田”的政策,想削弱他们的经济实力,打击他们窃取土地革命果实的企图。王明等人的左倾错误使中国革命蒙受了前所未有的损失。
在抗战时期,由于这一时期的特殊性,为战胜强大的日寇,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抗日力量,而“富农的生产方式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富农是农村中的资产阶级,是抗日与生产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力量。……富农,不但有抗日要求,而且有民主的要求。”所以党在抗战时期制定的对待富农政策是在经济上奖励富农生产,在政治上联合富农,切实保障富农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当然对于富农的一部分封建性质的剥削也采取减租减息政策。这一政策能更积极地联合富农一致抗日。
解放战争时期,随着国共矛盾的凸显,**所面临的最大课题是如何争取解放战争的胜利。为了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对于富农则规定应着重减租,其土地财产基本不动。在“五四指示”发布后的一年间,事实上,各根据地土改中,都动了富农的土地和其他财产。鉴于上述情况,毛**虽然认为“一般不动富农”的规定是正确的,但还是考虑到大敌当前、生死存亡之际有必要首先顾及贫雇农的要求。于是,1947年9月,毛**提议正在召开的中央土地会议对先前的政策作一些调整,采取按人口彻底平分土地的方针。他同时强调富农所得的土地财产不超过也不低于农民所得。接着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贯彻了这一主张,要求拿出富农多余的土地及一部分财产进行分配。这样,对富农经济由保存改为限制。
新中国成立后,面临新区土改的艰巨任务,毛**开始考虑制定新形势下的富农政策。1949年11月,毛**提出江南土改中应慎重对待富农问题。1950年3月,他在给**中央中南局发出的通知《征询对待富农政策问题的意见》中,提议南方和西北的土地改革中,不但不动资本主义富农,而且不动半封建富农,待到几年后再去解决半封建富农问题。1950年6月,毛**在**七届三中全会上发表讲话,正式宣布:我们对富农的政策应有所改变,即由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1935 年后到新中国成立初期 , 保存富农经济成为毛**在富农问题上的主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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