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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5日电 (记者 杨铁虎)“不能只给铁路部门有保障,更要对老百姓有保障,不能光凭一张嘴。”网友妮妮4日说。
12月1日铁道部开始实施新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没赶上列车的旅客,车票当场作废,除非“特殊情况经站长同意,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而按照以前的规定,列车发车后2小时内,旅客还可自由改签更晚的班次。
铁道部新规让一些旅客很不适应,而中国消费者协会更认为,该规定单方面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且制定时未经听证,有损消费者权益。
截至4日24时,人民网当日刊发的《火车票作废否全凭一张嘴?》新闻共有评论28条,位列留言榜之首。
网友“穷人”调侃道:没钱才来坐火车,我有钱去做飞机,再有钱修专线到家。(IP:60.217.232.)
网友“路人”:以后火车晚点,铁道部也应给乘客补偿。(IP:121.14.234.)
网友“jmyjy”:根据铁道部的言论和他的逻辑(他说这次的新规是依据我国的合同法),那么在我国合同法的第一章一般规定之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和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很显然铁道部这次的新规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公众的,这样的新规是有违我国的合同法的制定精神的,是法律不支持的,所以公众没有必要去遵守。(IP:123.235.40.)
网友“董正道”:乘客晚点车票就作废?那么火车晚点给乘客带来的损失谁负责?既然车站买了票那么双方就达成了默认的合约关系,也就是说我花钱做你的车我有权要求正点到达,既然我晚点你就将我的票作废那么你晚点是不是该给我们乘客一定的补偿呢?铁道部是不是太不人性化了?(IP:61.164.153.)(人民网-社会频道 杨铁虎)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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