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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中国研修生起诉日企讨回50万日元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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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7 13:5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中国每年向日本输出大量的研修生以补充日本随着社会高龄少子化而日益显现出来的劳动力不足的情况。但由于法律监管机制的不健全,接收研修生的日本企业或农场仍旧会出现一些在劳动佣工制度方面的违法现象。但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国研修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增强。日前,日本熊本县地方法院判定三名通过法律维权的中国研修生胜诉,并要求被告对中国研修生原告做出赔偿。
  据来自日本《产经新闻》的消息,11月26日,日本熊本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起诉日本农场主的三名前中国研修生胜诉,并可从被告处获得合计约50万日元的赔偿。
  三名中国前研修生均为24~33岁的女性。2006年4月,三人依据日本“外国人技能实习研修制度”到日本,随后被安排在熊本县阿苏市和都山町的农场从事农业研修。据研修生提交的起诉书表明,她们所在的农场在她们的第一年研修期中要求她们加班,而且农场主还欠付工资。因此,三名中国研修生要求日本农场方面和当地的研修生接收机构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及被扣的工资,合计应约为2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59.2万元)。
  熊本地方法院首先认定三名中国来日本第一年的加班费中有部分未被支付。但另一方面,法院驳回了原告方要求接收窗口熊本县国际农业交流协会和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予以赔偿的起诉。审判长原克也认为“原告有意工作,因此利用了该制度”,据此驳回原告认为强迫其加班和派到其他农场的行为属于不当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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