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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3日从浙江省政协召开的“构建和谐浙江、推进科学发展”专题协商会上了解到,该省房地产商靠推迟开发时间、地价飙升获利现象普遍。
由浙江工业大学牵头调研撰写的“浙江居民住房问题”课题组的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推行住房用地招标、拍卖和挂牌等竞价出让的制度。推行这项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使用土地、防止寻租,实践中却暴露出明显缺陷。
课题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地方政府仍然是土地一级市场的唯一出让者,土地竞标又简单地以“价高者得”为根本原则,必然导致地价飙升。而竞标成功后,房地产商又常常以建设规划的制定、调整和审批等各种理由,推迟开发时间,达到事实上的囤地。
“房地产商通过囤积土地、房源,从飙升的地价、房价中获取厚利已是普遍现象。”该负责人说,浙江省住房开发平均施工周期已经从2001年的3.02年、延长至2009年的5.01年就是最好的证明。
课题组认为,当依靠诚实劳动的收入积累远远比不上短期炒一套房的收益时,这冲击了很多人的社会道德底线。
“建议强化政府的职责,着力建立居民住房价格调控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居民住房价格增长与人均GDP或人均收入增长保持合理的比例;采取有力措施使违法者不能从违法中得到好处。”该负责人说。
作者:岳德亮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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