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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炜的论文《培育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军事外交理论》
軍事和外交同為歷史范疇,它們与國家的產生和發展同生共長;軍事和外交又同屬政治范疇,它們是國家推行對外政策的兩個最重要的手段。一般說來,軍事以暴力為基本特征,外交則以和平為主要特征,但二者往往相互融合、滲透,相輔而相成,由此孕育了軍事外交的生長。二次世界大戰后、特別是冷戰以后,軍事外交成為國際政治中的一個重要領域,但還沒有形成一個相對獨立的理論范疇。
但凡理論建樹,實踐是源泉,需求是動力。新中國建立50多年來,我國創造了丰富的軍事外交實踐;而21世紀中國的和平崛起,要求軍事外交發揮更大作用。可以說,當前我國的軍事外交實踐和理論需求,已經在呼喚中國特色的軍事外交理論。為此,本文試圖做一點探討,以期引起各方的研究和討論。
一、軍事、外交与軍事外交
軍事与外交原本是兩個不同領域、各自獨立的社會科學概念。外交是"以主權國家為主体,通過正式代表國家的机构与人員的官方行為,使用交涉、談判和其他和平方式對外行使主權,處理國家關系和參与國際事務。"軍事則是"一切与戰爭或軍隊直接相關的事項的統稱。主要包括國防建設与軍隊建設,戰爭准備与戰爭實施。"
軍事外交兼有軍事和外交兩方面的相關功能。它泛指主權國家通過和平方式對國家之間的軍事關系及其相關事務的處理,是一國從軍事角度維護本國利益及實施對外政策的重要手段。軍事外交是一個戰略概念,它通過具体的、不同層次的對外軍事交往活動(或稱軍事外交活動),實現國家的外交和軍事戰略目標。
軍事外交的任務是根据國家利益、國家安全和國防戰略的要求開展對外軍事交往,和平性、軍事性、國際性和戰略性是其基本特征。現代社會軍事外交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建立并發展同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的軍事關系,与外國武裝力量保持接触和聯系,進行國際軍事合作甚至軍事結盟;作為國家的軍事代表,派駐國家駐外使領館或國際組織相關机构,負責軍事方面的對外交涉和對外日常工作;有針對性的開展以軍事為主要內容的外交活動,妥善處理國際雙邊、多邊軍事矛盾和爭端,預防沖突或潛在沖突,為國家降低戰爭風險和損失;根据聯合國安理會的要求,進行軍控和裁軍及其相關領域的談判和磋商,為國際安全、維持和平行動做出貢獻;參加与軍事有關的國際規則、協議的創制、草擬和修訂。除了專門軍事外交人員的工作外,軍事高層交往、軍兵种交往、軍事安全對話、軍事技術交流、軍援軍貿、軍事留學、海軍艦艇互訪、聯合軍事演習等不同層次的雙邊和多邊對外軍事交往活動,都具有軍事外交的性質。
軍事外交既是國家總体外交戰略和政策的一部分,也是國家軍事戰略和國防政策的一部分,實踐上的交叉性決定了理論上的邊緣性。軍事外交理論是外交學、軍事戰略學、國際關系學、國際法學、社會學等諸學科的交叉和延伸,主要研究和探討指導國家与國家、國際組織与國際組織、國家与國際組織之間在軍事領域的交往實踐,揭示國際軍事關系的客觀規律,總結出帶有規律性、指導性的軍事外交理論原則,指導軍事外交政策的制定和調整,達到推行本國外交和軍事政策、實現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目的。
無論是實踐還是理論,軍事外交的發展,既有歷史的必然性,又有其現實的驅動力。
首先,外交与軍事具有天然聯系,外交首先起源于軍事。前蘇聯的學者認為,"外交出現于遙遠的古代。氏族社會已經有了外交的萌芽。"英國學者說:"即使在史前時期,一群野蠻人和另一群野蠻人在竟日戰斗以后,有時也愿意談判休戰一時,以便收集傷者和掩埋死者"。嚴格意義上的外交是在奴隸制國家產生以后。無論是古代東方的中國、印度和埃及,還是西方的古希腊和古羅馬,早期的外交活動大都產生于解決階級、政治集團和國家間軍事沖突和戰爭問題,大量運用于戰前交涉、軍事結盟,以及談判締結和平條約、建立戰爭規范等方面,從而服務于軍事,從屬于軍事。中世紀中后期、特別是1648年歐洲三十年戰爭結束后簽署了《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使300多個封建國家擺脫了神圣羅馬帝國的統治而獨立,形成了主權國家為主体的國際社會,"戰爭与和平"這一國際關系的核心問題日益成為人類的理性活動。18世紀以后,隨著資產階級國家机器的建立和鞏固,外交在世界事務中的地位提高,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都建立了獨立的外交机构,外交逐漸擺脫了從屬于軍事的地位,但外交以軍事為后盾特征非常明顯,于是有"炮艦外交"之說。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戰中,世界性的軍事同盟建立,使軍事与外交的相互融合達到了更高的水平,深刻影響了戰后的國際格局和國際秩序。
其次,外交和軍事直接為國家政治服務,并同為國家主体及其意志的集中代表。在現代社會,國家元首是國家最高權力的代表,也往往是國家軍事和外交的最高代表,軍事和外交机构是國家對外政策制定和推行的基本支撐。美國憲法賦予美國總統以"武裝部隊總司令"和"頭號外交家"等多种角色。俄羅斯的現行体制也基本如此,俄羅斯總統是國家武裝力量的最高首腦,亦是當今國家外交的最高代表。從政府机构的組成看,軍事和外交部門平行工作,是國家對外政策制定和推行的基本支撐,共同維護著國家的安全利益。這种在實踐中發展起來的國家体制,說明了軍事与外交對于國家安全貢獻的內在聯系和規律。因此,軍事和外交雖各自運用"暴力"与"和平"的不同方式作用于不同領域,但二者目標的高度一致,相輔相成。
第三,軍事外交趨于相對獨立是一、二戰以后,特別是隨冷戰后國際形勢重大變化而快速發展。兩次世界大戰帶來人類對戰爭与和平問題的痛思,《非戰公約》、《聯合國憲章》等國際法問世,主權平等、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及互不使用武力、不干涉別國內政等國際關系准則确立,并得到大多數國家的認可,隨意發動戰爭成為非法。軍事的傳統戰爭功能受到限制,和平利用軍事力量成為外交的重要手段,客觀上拓展了軍事外交的發展空間。各國國防部都擔負軍事對外交往任務,駐外使館普遍設立武官處或派駐軍事代表,正式代表國家及其國防部開展軍事外交;聯合國安理會及其下設的聯合國軍事參謀團,由五個常任理事國的總參謀長或其代表組成,直接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作出努力;維和行動"把非暴力原則引進軍事領域","在外交手段和軍事手段的邊緣之間發揮作用";北約、華約、歐安會、西歐聯盟等軍事性質的國際組織,將軍控和裁軍作為談判磋商的重要內容,等等。冷戰以后,外交領域進一步擴大,方式進一步改變,外交不再是外交部和外事人員的獨自領域,而是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各個領域,在各部門、各國際組織、跨國公司之間,甚至通過非政府組織進行。一些國際性的政治軍事論壇(如東盟地區論壇、上海合作組織、慕尼黑非正式國防部長和安全政策會議、美國國際海上力量研討會、亞太地區防務當局官員論壇、西太平洋地區海軍論壇等)日益机制化地成為各國軍隊之間發展雙邊和多邊關系的平台,"外交行動与暴力之間界限的模糊正是區分現代外交發展的顯著特點之一。"
軍事外交服從和服務于國家政治、外交和軍事戰略。國家的社會性質不同,對外政策不同,對軍事外交的認知就不同,軍事外交的目的和方式也不同。
美國在二戰前的大約150多年的時間里,國務院一直是負責外交事務的主要机构,而戰后,"國務院不再是行政部門中唯一的主要負責指導外交事務的机构了",其成立了負責對外政策制定及其運行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最初的7個成員中,軍方人士占4個(國防部長,陸、海、空軍部長)。美國前國務卿克里斯托弗說,當今防務和外交"兩者間的牆已經倒塌……軍事官員認為外交不過是走過場的日子早就過去了。"他認為,二戰后的北約"可能是有史以來軍事和外交合作最成功的范例"。美國本身在亞洲加強前沿存在和雙邊軍事同盟,致力于建設新地區安全合作對話框架,包括1996年三月在台灣問題上一面重申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一面派遣航母編隊展示干涉決心,也都是軍事和外交合作的"范例"。美國強調國家主導的"大外交",沒有明确提"軍事外交"的概念,但冷戰后由國防部和參聯會直接指揮和參与的与盟國和非盟國各种接触、交流与合作日益頻繁,如軍事高層互訪、工作會晤、學術交流、軍艦訪問、軍事前沿存在、聯合軍事演習、軍備控制談判等,并提出了將這些行動納入其中的"非戰爭軍事行動"理論,國防部的聯合力量司令部所屬的戰略和分析部,其基本職責之一就是"計划和管理國際項目",軍事外交早已是客觀實踐,是其"塑造"戰略環境的重要部分,也是其戰爭"准備"的一部分,因而是為其霸權主義核心价值觀服務的重要手段。
英國是在國際社會率先建立"防務外交"概念的國家,2000年英國防部正式推出了《防務外交》文件,認為在新的戰略環境下,防止沖突与和平時期防務外交是其拓展防務活動的核心思想。為此,英國防部積极推動各种不同形式的"主動的"防務外交活動,重點有三:武器控制和防擴散;雙邊安全合作;高層活動以下的聯盟活動和与外軍的軍事協作項目。具体与上述美國"非戰爭軍事行動"的有關內容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國防教育,包括向海外學生提供机會到英國參加軍事訓練課程和語言培訓;派遣各級文職和軍事高員,以及艦艇、飛机和其他軍事團体訪問;派文職和軍事顧問去外國工作;開展國際性軍事對話、專門會議和研討會以加強相互信任;多國聯合軍事演習,等。作為最可靠的盟國,英國防務外交理論与冷戰后美國的軍事戰略与政策調整是一致的,但其獨樹一幟,是加強英國在國際社會地位和影響的一种努力。
前蘇聯是唯一能与美國進行軍事對抗的超級大國,冷戰后的俄羅斯仍具有除美國以外世界上最強大的軍事力量。因此,直至今天,涉及軍事方面最重要的國家間、國家与國際組織間的協議,俄羅斯參加的所在多有。如美俄1991年以來的3個《削減進攻性戰略武器條約》、《俄羅斯聯邦与北約相互關系、合作和安全基本文件》、上海合作組織框架下的若干協定和聯合宣言,与歐洲的一系列多邊安全條約、協定、文件,以及中俄、美俄不同層次的雙邊軍事合作協議等等,說明俄羅斯的軍事外交實踐仍舊是世界上最活躍的。俄羅斯軍事外交依据其國家對外政策:如,致力于建立多极國際關系体系;主張始終不渝地遵循《聯合國憲章》的基本原則,反對以"人道主義干涉"和"主權有限"論繞開聯合國安理會單方面采取武力行動;主張采取軍事信任措施等途徑加強地區安全,降低武力因素在國際關系中的作用等,与美、英是不同的。
此外,歐安會、歐洲聯盟、西歐聯盟、北約等若干歐洲多邊安全組織,本身就具有軍事外交意義。近年來歐洲國家為了爭取獨立處置安全問題的主動權,積极磋商歐洲軍團的組建。而日本為了取得政治大國地位,一再突破戰后和平憲法,以參与國際維和行動、反恐、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等名義向海外派兵;其自衛隊的"下一代軍官交流計划"覆蓋五大洲27個國家。軍事外交已經成為現代社會各國及國際組織實現其政治和外交戰略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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