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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Ⅲ》落地 中国银行业超安全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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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1:37: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表 记者刘新宇

  作为金融危机后一项重要的金融改革举措,全球银行业的资本新规《巴塞尔协议Ⅲ》近日通过,并将提交给今年11月的G20首尔峰会进行最后表决。

  新规对各国银行业的影响不尽相同,而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甚微,但其中的监管思路仍值得国内银行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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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由27个国家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高级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2日宣布,各方代表就《巴塞尔协议Ⅲ》的内容达成一致。

  作为全球银行业的资本新规,《巴塞尔协议Ⅲ》将与全球流动性标准一起成为金融危机后重要的金融改革举措,其成果将提交给今年11月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进行最后表决。

  根据这项协议,商业银行必须上调资本金比率,以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

  另外,各家银行应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

  各国央行和监督部门希望这些改革能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同时确保银行持有足够储备金,能不依靠政府救助独自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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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6:07: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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