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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煤矿领导不下井可罚80%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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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08:5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记者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近日安监总局公布了链接标记《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url](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煤矿领导没有下井,一旦发生事故,最高可处煤矿500万元罚款,对煤矿主要责任人罚款上年年工资的80%。《规定》将于10月7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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