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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7月28日电,在为耗能大国中国提供大量煤炭资源的产煤大省山西,有一句话:“要发财,打个洞。”山西省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显然就是按照这一建议做的,而且还做得过头了。
今年4月,因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人民币的郝鹏俊以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有关专家说,这给煤矿业内腐败丛生问题敲响了警钟。山西社科院专家楚仁说,在山西,官煤勾结的现象广泛存在。在郝鹏俊的位子上,他拿的钱只是平均数。如果不贿赂政府官员,就没办法开矿。
为满足激增的需求,中国各地的煤矿加班加点。由于监管不力、腐败猖獗和效率低下,中国庞大的煤矿业以事故频发而臭名昭著。
现年60岁的郝鹏俊管了蒲县煤矿业十年,先后任该县地矿局长、安监局长、煤炭局长,并于2006年起担任煤炭局党总支书记。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他不仅无视禁止官员拥有和开办煤矿的规定,还使自己的煤矿在全县其他煤矿在全省安全检查行动中停产整顿的同时得以继续运营。
郝鹏俊似乎还从蒲县其他矿主那里收受了巨额回扣,有巨额不明来源财产。矿主有时不纳税,而是直接贿赂官员,为的是让他们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获得采矿许可证,或扩大煤矿经营规模。
山西省政府将郝鹏俊案称作2009年煤矿业整治行动的一部分。该行动旨在铲除贪污受贿现象,结束致命安全事故频发的状况。安全事故频发是为牟利不择手段的结果。
但专家说,郝鹏俊某种程度上是只替罪羊,他的被定罪只是“冰山一角”。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对本社记者说:“郝鹏俊落网是他倒霉。大多数腐败官员没有被调查是因为他们隐藏得好。他们通过亲属间接开矿,从中渔利。”除非地方官员的权力受到有力制约,否则不大可能彻底铲除煤矿业的腐败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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