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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院对华皮鞋反倾销裁决疑点重重 奥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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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8 10:3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昨天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奥康通过代理律师,正式向欧盟高等法院针对初审法院审理的皮鞋反倾销案件提起上诉。此举标志着中国鞋企与欧盟的官司在法律程序上已走到最后阶段。
  “奥康之所以继续上诉欧盟高院,是因为欧盟对中国皮鞋的歧视,不论从时间还是对中国皮鞋出口的损失上来讲,都到了已经不能再容忍的地步了,应该有个了结”,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也是奥康按法律程序继续走下去,将官司进行到底的理由。
  据了解,2006年奥康等中国5家鞋企认为欧委会在调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的事实,于2006年12月向欧盟初审法院提起司法审核。历时近4年的官司,2010年3月终于等来了结果:欧盟初审法院驳回5家中国鞋企的诉讼请求。
  “通过阅读欧盟初审法院的判决书,我们发现判决有失公允。”代理此鞋案的中方律师蒲凌尘向记者表示,在计算损害幅度方面,欧委会的做法实际上违反了欧盟反倾销法规的第一条;在评议欧委会改变措施方式和计算方法时,欧委会给予中方企业的评议时间不合理(5天),也不符合法规规定的10天期限;在解读欧盟反倾销法规第17条3款和第9条5款上,初审法院的解读耐人寻味。
  “如果中国鞋企继续默认下去,把这种不平等变成理所当然,对将来中国皮鞋出口的打击会非常严重。其他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譬如巴西、土耳其、阿根廷等就是‘借风火烧中国鞋’,四处围截。”王振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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