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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客诚品涉嫌抄袭产品下架 难消美方投诉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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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3 10:49: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受不住网民爆料的压力,凡客诚品涉嫌抄袭的T恤已经从网站上下架,在网站上已经找不到那一款由网友揭发,涉嫌抄袭美国著名设计师FlyingMouse和美国T恤网站Shirt.Woot设计创意的T恤。据悉,凡客诚品的这款T恤无论从款式、颜色还是图案的式样上来看,都与FlyingMouse设计的一模一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凡客诚品的四位风险投资商启明创投、IDG、联创策源、软银赛富,在面对其所投资的企业涉嫌抄袭的事实面前选择回避,不是以问题比较敏感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就是在记者发去邮件后不作任何回应。
  公司承担经济损失
  被网友揭发产品涉嫌剽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后查阅了凡客诚品的网站,却发现该产品已经不见踪影,而凡客诚品媒介经理李剑雄在接受记者访问时称不太方便讲这个话题,并称该款T恤在凡客诚品已经没有卖了。
  上海市公源律师事务所胡炯明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提出,凡客诚品的这一事件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美国方面要起诉涉及程序与实体两个方面的问题。
  所谓程序,胡律师表示:“必须要将证据加以固定,要下载经过公证,要查证的话须通过国家机关,通过连接器及网站寻找到相关痕迹,不存在找不到就没办法起诉的问题,足以证明凡客诚品的确曾有卖过此款T恤。”另外,胡律师还提出,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地域性,如果该T恤的图案作为一个商标在美国没有加以保护,那么大家都可以用。也就是说,虽然T恤已经“没有卖了”,但凡客诚品在是否遭受美国网站投诉问题上依然存在隐忧。
  黄彪也提出,不排除美国公司之前已经做了一些取证工作,对网页已经做了一些公证保全,在发生侵权行为的一年之内都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于这类产品设计的保护及侵权赔偿,我国《著作权法》以及我国加入的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对此都有明确规定。就现有相关报道来看,该类服装的设计很有可能构成侵权。外国公司如果希望追究其法律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股东存在道义责任
  对于凡客诚品的四大股东的封口行为,黄彪表示:“凡客诚品肯定是由一家独立的公司来运作,投资方是属于公司的股东。公司都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债务和赔偿都是承担有限责任,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凡客诚品网站所在的公司以独立法人地位来承担责任,股东没有赔偿责任。”那么即使美国网站此时要求赔偿,作为凡客诚品股东的投资方也不需要为此事承担责任。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本以为购买的是凡客诚品设计师设计的独家作品,不料却是来源于美国网站的山寨品,的确有上当受骗的嫌疑。但鉴于现在凡客诚品目前并不是一家上市公司,而其股东也只需要以注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网民们也只有对所谓的“侵权索赔”望而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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