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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血透患者感染丙肝3名直接责任人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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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9 12:1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获悉: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妇幼保健院在对患者进行透析治疗时使11名患者感染丙肝,医院3名直接责任人受处分。

    2010年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接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某医院发生血透患者感染丙肝的举报后,立即派出调查组赴当地进行调查。经查,2002年以来,该院共对60名患者进行了血液透析治疗。2009年7月至今,该院对接受血透治疗的患者进行传染病筛查,陆续发现11名患者HCV呈阳性。内蒙古自治区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认定,该院血透患者感染丙肝事件是一起严重的医院感染事件。

    事件发生后,巴彦淖尔市卫生局立即责令该院血液透析室停业整顿,并对全市开展血透治疗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乌拉特前旗旗委、旗政府对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免去妇幼保健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职务,两名副院长行政记过处分,撤销该院血液透析室,停止诊疗活动。乌拉特前旗卫生局也对3位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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