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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规定拟提拔干部须公示住房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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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09:5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民网石家庄5月11日电 (记者彭波) 记者今天从石家庄市委组织部获悉,石家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对拟提拔领导干部实行申报公示的规定》,要求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拟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在原有公示内容基础上,再增加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内容,并对公示程序及监督检查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
  按规定,住房方面包括夫妻双方有房产证住房、无房产证但拥有房屋所有权住房、已交房正在办理房产证住房、已付款未交房住房等;投资方面包括投资项目、方式、资金数额、投资时间、获得收益等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方面则包括工作单位、国籍、职业及职位、收入等情况。
  据悉,石家庄今年还将在适当时候拿出一定数量专业性较强的县级职位进行公开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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