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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系5基金一季度狂买楚天高速超总股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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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0 09:3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银华系基金继亮相创业板大牛股神州泰岳(300002,收盘价65.96元)、华谊兄弟(300027,收盘价30.58元)之后,又集体出现在楚天高速(600035,收盘价6.97元)一季报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更令人惊讶的是,银华系5只基金共持有楚天高速5741.82万股,占楚天高速总股本已达6.16%。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超过总股本5%就需要举牌。
  那为什么银华基金、楚天高速都未发布相关公告呢?对此银华基金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基金公司要区别对待,只有当同一家公司管理基金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0%时,才应予以公告。
  基金玩接力银华系一季度接盘
  楚天高速一直都是机构重仓股。去年年末,就有华宝兴业、光大保德信、新华人寿、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等多家机构进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而到今年一季度,楚天高速受区域振兴概念刺激,股价大涨37.7%,成为高速公路板块走势最强的个股之一。
  不过在昨日(4月28日)公司披露的一季报中,机构已发生很大变化。今年一季度,华宝兴业小幅减仓262.6万股,继续排名第五大股东。而此前大量持有楚天高速的QFII、保险资金部分则选择获利退出。
  就在其他机构退出的同时,银华系基金开始大举介入楚天高速,而且与之前买入神州泰岳(300002,收盘价65.96元)一样,是集体抱团杀入。一季报显示,银华优势企业持有2300万股,为楚天高速第三大股东;银华富裕主题持有1001.52万股,银华和谐主题持有920.73万股,银华核心价值持有799.99万股,而银华增强收益债券持有719.58万股。也就是说,银华基金公司旗下的5只基金合计持有楚天高速5741.82万股,占楚天高速总股本的6.16%。
  然而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银华基金:并未违规
  如果依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银华系5只基金累计持股已经超过5%,但为何没有相关公告呢?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银华基金,公司相关人士称,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一致行动人在一家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的确应该举牌。但对基金公司而言,却要区别对待,只有当同一公司管理基金超过总股本10%时,才应予以公告。而所谓一致行动人,是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此根据以上规定,银华系基金在楚天高速投资上不存在公告条件。
  的确,根据银华基金所说的情况,也并非没有先例。去年年报显示,大成基金旗下4只基金合计持有泸州老窖也超过了总股本的5%,同样也没有发布公告。
  另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还联系上楚天高速,公司相关人士的表述与银华基金也基本一致。
  不过对于银华系5只基金持有楚天高速超过5%是否该举牌,业内人士却有不同看法。
  业内人士认为,关键要看监管机构对基金“一致行动人”如何来界定。如果银华旗下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基金,也属于一致行动人的范畴,那么银华基金就应该对楚天高速“举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章附则中,对一致行动人进行了定义。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同时,如果投资者存在《办法》规定的12种情形之一时,就视为一致行动人。其中,第二种情形为“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第12种情形为“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那银华旗下5只基金是否受同一主体控制呢?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不是同一个基金经理控制,但可能是受同一个投资总监控制。难道同为银华旗下的5只基金,就没有任何关联关系,而且5只基金都是在一季度大举增仓同一只股票,还不能认定是“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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