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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开发商因地块被没收状告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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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06:0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民网杭州3月29日电(记者 顾春) 近日,浙江温州一块曾经的“地王”由于2年没交地价款被取消开发权,1500万元保证金也被没收。对此,开发商不服,将温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告上法庭。
  2007年7月,温州龙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以7.9999亿元的价格拿下了龙湾行政中心区D03地块45亩土地开发权,成为轰动当时的龙湾“地王”。
  法院开庭庭审中,原告龙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认为,当年招标时的相关材料显示,公司所取得的45亩土地,其建筑限高为18层,建筑面积是10万平方米。但公司在事后请专家核算,这一地块的建筑面积只能达到8万平方米,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对此,原告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调整规划设计条件,但都没有得到答复,因此迟迟未缴地价款。
  温州国土资源局对此给予反驳,认为所谓的专家计算结果与事实不符,他们在计算后发现,该地块建筑面积甚至能达到11万平方米。按照相关招标资料,约定中标者必须按照规划设计进行开发,龙湾公司事后再要求调整规划,是不合理要求。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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