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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中 共黨校刊物:官員不願公開財產應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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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3 10:14: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ZT 中 共黨校刊物:官員不願公開財產應辭職
【中央社╱台北23日電】2009.07.24 05:17 am


中 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刊登署名文章指出,官員的家庭財產涉及公共利益,不屬於個人隱私,官員如果不願盡義務公開財產,那就應該辭職。
  
  
文章還提出,應以「新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率先公示財產,進一步推進官員財產公示制度。
  
  
文章說,「新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相對年輕、容易接受新事物,更重要的是他們將要「進步」、「擔當重任」。因此,對他們提出更高的要求,率先公示財產,接受新的清廉官場文化和規則最合理。經財產公示後選出來的幹部,既有全新的形象,也會更加注意約束自己。
  
  
文章分析,新做法的好處是:一是絕大多數幹部目前不用公開財產,幹部隊伍會比較穩定,並可減少推行官員財產公開的阻力。
  
  
二是對想當後備幹部的人、想被提拔的幹部來說,率先公開財產,接受群眾監督,是理所當然的事。
  
  
三是對群眾而言,期盼已久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又邁出一步。
  
  
文章說,官員的家庭財產等很可能牽涉到公共利益,因此官員的財產狀況就不再屬於個人隱私。官員必須公開家庭財產,如果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資格,並受到撤職、開除等處分。
  
  
文章提出,如能以「新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率先公示財產為契機,將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推進一步,既可選出清正廉潔、德才兼備的好幹部,又可為下一步全面建立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累積經驗。980723
  
  
  
  
【2009/07/24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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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3 10:14:29 | 只看该作者
何似在人间


昨天,凤凰台有所报道。

改革开放正进入一个触及既得利益集团自身利益的关键时刻,

步履维艰,险象环生,但以法治国,又非走这一步不可。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高处不胜寒,何似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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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3 10:14:32 | 只看该作者
大不了全转地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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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3 10:14:35 | 只看该作者
该!最好在想点更严的办法~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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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3 10:14:38 | 只看该作者
天下卫公,天下问责的法治雏形


沉舟侧畔千帆过,

病树前头万木春。

台湾陈水扁的案情,也是引发大陆强化反贪腐加强法制监督

和【天下卫公,天下问责】制度的建立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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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3 10:14:42 | 只看该作者
這個辦法很不錯!


先起個頭,在慢慢營造輿論的壓力!最終,每個官員都得公佈。


一下子太嚴厲,這的辦法就推不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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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3 10:14:45 | 只看该作者
也对哦~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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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3 10:14:49 | 只看该作者
中央领导应该先起示范作用,像俄国总统那样,就怕他们不敢。如果所有官员都公开财产,估计99%都要进监狱了。一个小村官都能贪污百十来万,普通村民只能私底下发发牢骚而已,乡长县长就是土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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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3 10:14:52 | 只看该作者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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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3 10:14:57 | 只看该作者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法律是由人订的,人判的,人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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