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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黄芳彦还能逍遥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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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2 09:2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06-01 09:28:17   

  中评社台北6月1日电/马英九过境洛城,再度向美国提出签署引渡协定的要求,美方回应正在考虑之中。此一久悬未决的问题,似已渐露曙光。

  联合报今天黑白集专栏指出,美国是台湾通缉犯藏匿很多的地方,多达七十余人,包括扁案关键人物黄芳彦、力霸案主嫌王又曾、乃至巴纽案诈财掮客金纪玖,均在此逍遥度日。因台美之间没有引渡协定,民众虽明知这些人栖身何处,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利用不法所得购豪宅、驾名车、出入风光,徒呼负负。

  台湾罪犯藏匿大陆的黑数,由于两岸关系改善,去年以来屡有突破。年初,大陆曾依“金门协议”遣返台十八名通缉犯;三月间,逃亡三年的声宝前董事长陈盛沺返台投案;四月底,两岸签定共同打击犯罪协议后,广东公安将枪击要犯黄上丰遣返回台。两岸间的治安死角,透过双方的互助,将有效获得清理。包括近年为患台湾最烈的电话诈欺案,犯罪基地多在闽南,两岸如积极合作,不难一举扫荡贼窝。

  不同于大陆,藏匿美国的要犯多是持美公民身分堂皇入境,也自恃受美国法律保障而格外傲慢;也因此,引渡协定的签署尤为重要。对美国而言,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自无可厚非,但如果美国绿卡或护照变成外国罪犯的护身符,又岂符合美国的民主法治精神?

  罪犯逃匿海外而无法绳之以法,是台湾司法正义的遗憾;成为他国罪犯的藏身乐园,当然也非美国所愿。华府应尽快同意签署美台引渡协定,届时,看黄芳彦等如何遁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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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2 09:26:38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黄某会依然逍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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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2 09:26:41 | 只看该作者
台湾的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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