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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两岸关系改善还蕴含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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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2 04:16: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王毅:两岸关系改善还蕴含巨大潜力
  2009-05-08 15:26:54  



王毅表示,两岸民众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两岸关系需要全面发展。(资料图片)
  中评社香港5月8日电/**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8日上午出席第六届“湖北武汉台湾周”开幕式并发表致辞。他表示,希望两岸关系取得新的全面进展。

  新华社报道,王毅说,去年5月台湾局势发生重大和积极变化以来,两岸双方抓住难得发展机遇,增进了解、加强合作,克服困难,排除干扰,推动两岸关系实现历史性转折,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此进程中,双方也都积累了重要的经验。

  王毅说,展望未来,两岸关系的改善还蕴含巨大潜力,两岸关系的发展还存在广阔空间,我们双方还有大量工作要积极推进,还有不少问题要妥善解决。

  王毅表示,胡Jintao总书记去年12月31日的重要讲话,为我们下一步对台工作指明瞭方向。我们要继续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并且不断巩固和深化共同的政治基础。我们要继续本着“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的精神,妥善处理两岸关系面临和可能遇到的问题。我们要继续按照先易后难、先经后政的思路,循序渐进地稳步推进两岸协商谈判的进程。

  王毅指出,当务之急是两岸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前不久,温Jiabao总理代表大陆方面就此提出了五项重要举措,向外界表明瞭我们希望加强两岸合作的积极信号,向台湾表明瞭我们愿意风雨同舟的明确愿望。只要两岸携手合作,相互支持,就不仅能够抵御金融危机的冲击,还将在化解挑战过程中把握新的合作与发展机遇。

  王毅表示,随着两岸经济联系不断深入,台湾方面提出希望商谈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我们理解台湾同胞的需求和愿望,认为签署一个符合两岸关系特色,旨在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协议是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也将给两岸民众带来更多实际利益,对此持积极和开放的态度。

  王毅表示,两岸民众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两岸关系需要全面发展。我们将不失时机地加强两岸在文化、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充实和扩大两岸交往的内涵。期待通过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在两岸民众心灵间培育深厚的感情纽带。通过加强教育交流,在两岸青少年手中点燃奔向民族复兴的火炬。

  王毅指出,两岸各个领域的交流,归根到底是人与人的交往;两岸关系的改善和发展,归根到底要靠两岸民众共同努力。我们希望不断扩大深化两岸民众之间的大交流和大融合。首届大型海峡论坛将于5月中旬在福建厦门隆重举行,届时两岸各地人士将会聚一堂,台湾各县市、各界别均将有代表参加。海峡论坛是为两岸普通民众开展交流而专门打造的新平台,突出的是民间性和广泛性,强调的是平等的参与与互动,贯穿的是浓浓的亲情和友情。海峡论坛与已经存在的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各有特色,互为补充,将作为两岸交往的两个重要轮子,共同推动两岸关系沿着和平发展的轨道行稳而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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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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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2 04:16:23 | 只看该作者
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的再造

 胡錦濤主席在《告台灣同胞書》30週年講話中所提出的“胡六點”中說:“兩岸復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可以說是與“同心同国,两岸一中,和平发展,共建家园理論”的精神相互輝映。所謂“復歸統一”自然是回到1949年中國***前的狀態,是由兩岸所共同再組合的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指的是不是誰吃掉誰,而是結束政治對立,共同締造再統一,也就是由兩岸共同走回中國。

  國際的觀點:2758号文件只談“誰代表中國”
        两岸搁置争议,建立互信的基础,不談“誰是中國”

  由於兩岸分治為一個政治現實,國際社會並沒有處理兩岸“誰是中國”,而只處理“誰代表中國”。至於“誰代表中國”的主張,又受到每個國家國家利益的左右。1951年的對日金山和約,由於強權之間利益擺不平,即使中華民族曾為此八年浴血抗戰,死傷千萬,兩岸政府均未獲邀參加,表示強權認為“誰都不能代表中國”,以後的對日和約也是兩岸分別與日本簽署。聯合國在1971年以前,承認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這裡用的是“代表”,而不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國”。联合国大会仅仅是“讨论中国代表权问题”,没有讨论中国的国号变更,注销,除名问题。接收新会员国是联合国授权安理会的职权。

美國的認知在1971-1978年間與聯合國不同,
仍然與中華民國維持外交關係,并坚持【与台湾关系法】为其国内法,但是也沒有說,中華民國就是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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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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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2 04:16:26 | 只看该作者
国家的延续,不是国家的继承。


在国际法上,国家继承与政府集成的概念完全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国的继承,而是政府的延续。

这是当今所有国际法明确规定的事实。

望蜀说的很对,我们两岸一个中国关系的原则,是法律第一优先原则,其次是联合国宪章法律绝对保留原则,

谁代表中国的代表权问题是联合国相对法律保留原则的体现。

事实胜于雄辩的道理是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大小,爱国不分先后,两岸同胞是兄弟,兄弟萧墙是中华民族人民内部矛盾。

血浓于水,爱我中华,是两岸情,是维系两岸和平,促进发展,共建家园的精神动力和社会和解的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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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8 17:45

名副其实的新中国.jpg (65.4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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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8号文件.jpg (128.6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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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国家的继承与政府的继承.jpg (72.77 KB)
2009-5-8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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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2 04:16:30 | 只看该作者
科学来不得半点虚伪!法律就是法律
科学来不得半点虚伪,真实就是真实,真理就是真理!法律就是法律。

【国家的延续】概念,绝不是【国家的继承】的概念,这是非常重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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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2 04:16:33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算不算法律?
对于中国的名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还是《联合国宪章》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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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2 04:16:37 | 只看该作者
你需要看看宪法的授权来自哪里!越南说拥有南海主权


看来您法律知识还不够,

还不知道国际法在理论上高于国内法,

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是世界各国的原始法,

否则,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可以自己立法侵犯其他地区和国家的利益,

国内法的权力必然是受到国家的有限制约。主权有限,这就是两岸一中宪法尚未统一的有虚有实的时效性,钟摆性,实效性和虚效性。

没有成为事实和法律承认的宪法权力是宪法的虚拟效应。

宪法也有泡沫,这是两岸宪法一中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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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2 04:16:40 | 只看该作者
先听你们说说正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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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2 04:16:46 | 只看该作者
一早驳倒的东西为什么不拿出新理论,我需要你拿出新的论辩,不要避开主要问题,我还是问你,为什么联合国文件上写的是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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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2 04:16:50 | 只看该作者
旧话又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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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2 04:16:56 | 只看该作者
和平統一:沒有主次,沒有大小,沒有前後之分,它是一種自然的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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