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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比照WHA 台湾返国际刑警组织可望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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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2 03:1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台媒:比照WHA 台湾返国际刑警组织可望突破
2009年05月07日 07:32台海网【大 中 小】 【打印】 已有评论13条
台海网5月7日讯 两岸破冰,台湾可望比照以“观察员”参加世卫大会(WHA)的模式,重新参与国际刑警组织(ICPO),台当局外事官员最近密访刑事局讨论相关事项。刑事局长黄茂穗不愿松口,但他表示,参与国际刑警组织“我们没理由悲观”。
据台媒报道,台湾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刑警总部就有义务依据我们的请求,发布“红色通报”动员会员协缉台湾外逃要犯,包括力霸掏空案的王又曾、扁家弊案的黄芳彦及巴纽案的金纪玖等人,将面临国际刑警组织通报查缉的天罗地网,难以遁逃。
国际刑警组织成立于1923年,总部最早设在维也纳,后来迁至里昂,目前国际刑警组织共有187个会员国。
报道指出,4月26日“江陈会”签订协议,当天晚上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与国台办主任王毅见面,特别提到台湾人民希望参与国际组织的心声,王毅表示理解。当时就传出,除了WHA,台湾可能在其他国际组织也会有进展。
刑事局指出,国际刑警组织设有国际刑警无线电台,负责通报犯罪情资,会员国可以分享总部资料库档案资源,包括恐怖分子名单、军火及人蛇走私等资讯。
据了解,在警政当局的努力下,经过25年,台湾终于有机会重返国际刑警组织,第一步可能是以“观察员”身分参与国际刑警组织,但不会碰触“会员国”的敏感政治议题。
四月中旬,台“外交部国际组织司”官员已密访刑事局,和局长黄茂穗、国际科长马振华晤谈一个多小时,就台湾重新参与国际刑警组织努力方向交换意见。黄茂穗希望把握两岸系破冰契机,台湾能进一步和国际紧密合作打击犯罪。
另据报道,台湾可望循世界卫生大会(WHA)模式,以观察员身分加入国际刑警组织(ICPO)?台“外交部”发言人陈铭政表示,他没有听说类似讯息,对“外交部”而言,任何一个国际组织的加入,都是“外交部”努力方向,“外交部”都会积极努力,但低调进行。
http://news.ifeng.com/taiwan/1/200905/0507_351_1143262.shtml

*****哈哈~~去吧,去吧,干脆一次性过,连联合国都去。大陆人何苦这么做坏人呢,到头来不就是自扇耳光么?
看啊,台湾人一直以来都是正确的,果然是大陆人鸭霸。

大陆人干脆与台湾人进行财产清算国土划分好啦。可以做好亲戚的嘛。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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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2 03:13:45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最近有个叫宋鲁郑的在海峡早报投稿,说可以效仿前苏联在联合国多席位。

哈哈。我看了忍不住大笑,苏联宪法规定,加盟共和国是主权国家,所以苏联不过是邦联,苏联解体是有法理依据的。

但苏联解体可不是俄罗斯解体哦,明白其中差别么?难道台湾之于中国如同格鲁吉亚之于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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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2 03:13:51 | 只看该作者
卫生攸关人命,那么犯罪呢?哈哈~~找一个理由造势威胁? 体育,经济,卫生,刑事,文化,。。。。然后是政治,一个不能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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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2 03:13:5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东西两德就是按照台海现在的搁置争议到造成既定事实的步骤形成的,最后双双以主权国家的身份加入联合国。

所以以后有两中,我一点都不讶异。

我想的问题是,如果真的走这步,大陆人何苦吃力不讨好呢,还不如清算财产和分割国土。 如果不想走这步,那就别一点一点营造事实。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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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2 03:14:00 | 只看该作者
人心不足,蛇吞象!得寸进尺!强烈反对**中央政府,在对方无善意回应下,一而再、再而三的做不对称的单方的一厢情愿的步步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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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2 03:14:07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台湾提出更多要求!怎么能不提呢?现在机会多着呢。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拭目以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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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2 03:14:12 | 只看该作者
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只要是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
两岸同胞共享一个中国主权、分享一个中国的治权是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
也体现了“一国两治”的和平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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