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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台灣地位未定?
2004年11月29日的「李敖有話說」,李敖用歷史資料證明台灣的地位(領土主權)早已確定。那些無勇無謀無恥無知的台獨分子(民進黨政府)故意在國中歷史課本竄改歷史,而且竄改的內容還牽涉了世界史,斷章取義說台灣的地位未定。就由李敖用證據來證明牠們的無勇無謀無恥無知。以下我根據李敖節目找出了相關的資料,足以證明──台灣是中國的領土。
首先,我必須用證據反駁台獨分子的一種說法,牠們說:「台灣不曾是中國的領土。」真是如此嗎?關於這種笑話,只要用清朝和日本鬼子簽訂的「馬關條約」即可反駁。
西元1895年,清朝和日本鬼子簽訂了《中日馬關條約》,其中有關割讓領土的內容是:
中國將管理下開地方之權,并將該地方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一切屬公物件,永遠讓與日本。
二、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
三、澎湖列島,即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緯三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
↑↑↑↑看到沒?如果台灣不是中國的,那清朝何必在條約中寫明要「讓與」日本鬼子,而且清朝在條約中自稱中國,所以台灣原本就是中國的。台獨分子不要又搞錯了。至少在清朝割讓台灣前,台灣就是中國的領土。
有關戰後日本鬼子必須將台灣歸還中國,其中很重要的就是「開羅宣言」。
西元1943年12月1日《開羅宣言》──
(美國)羅斯福總統、(中國)蔣介石委員長、(英國)邱吉爾首相,在北非舉行會議後,發表聲明如下:
……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及使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滿洲,台灣及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兩年後,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宣言》
由於蘇聯尚未對日宣戰,便由美國徵求中國政府同意後,以中、美、英三國政府的名義,于1945年7月 26日正式發布。
波茨坦宣言草案送交蔣介石後,其允諾之電報,於七月二十六日送抵波茨坦。宣言中第八條最重要:
(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看到沒?「波茨坦宣言」第八條重申了開羅宣言的重要內容,那就是一定要王八鬼子實施「把台灣、澎湖還給中國」
後來,鬼子認輸了,拜託瑞士、瑞典兩個中立國向同盟國求饒:
1945年8月10日,請瑞士政府轉達美國及中華民國政府。
《日本政府請降照會》全文如下:
「日本天皇切望促進世界和平,……乃作出下列之決定:日本政府准備接受中、美、英三國政府領袖于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發表,……」
總之,鬼子求饒了,願意接受「波茨坦宣言」的內容。
過兩天,八月十二日,鬼子天皇就發佈「投降公告」:
「朕接受美、英、中三國政府首領於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在波茨坦所宣佈,其後又經蘇聯加入之宣言所列舉之條件,……」
以下介紹台獨分子最愛引用的「舊金山和約」。
西元1952年4月28日,美國和日本鬼子簽訂的《舊金山和約》為生效日,這時蔣介石早已被共產黨打到台灣島,所以美國想動台灣的歪腦筋,牠讓日本鬼子在和約中故意不註明台灣的去處。
「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權利根據及要求。」
蔣介石也不是省油的燈,我們來看看同一天和蔣介石政權簽的「中日和約」:
西元1952年4月.28日《中日和約》
第二條 茲承認依照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利堅合眾國金山市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 (就是舊金山和約) 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大家看到沒?「中日和約」還多加了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就怕鬼子亂來,偷偷跑去中國南海手淫。)
(中日和約中有很多地方都明確表示台灣就是中國領土,例如以下:)
第三條 關於日本國及國民在台灣及澎湖之財產及其對於在台灣及澎湖之中華民國當局及居民所作要求 (包括債權在內) 之處置,及該中華民國當局及居民在日本國之財產及其對於日本國及日本國國民所作要求 (包括債權在內) 之處置,應由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國政府間另商特別處理辦法。本約任何條款所用「國民」及「居民」等名詞,均包括法人在內。
第十條 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台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台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中華民國法人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所登記之一切法人。
(↑↑↑↑看到沒?所以和約中規定,台灣人就是中華民國國民。呵呵。)
然後在《中日和約議定書》中還有以下:
「中華民國之船舶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所登記之一切船舶;中華民國之產品應認為包括發源於台灣及澎湖之一切產品」
(↑↑↑↑看到沒?台灣及澎湖的船舶屬於中華民國的船舶,台灣及澎湖的產品屬於中華民國的產品,另外,別忘了,此時蔣介石政權還是聯合國中的中國政府的合法代表。所以,台灣在中日和約中已被還給中國了。)
後來在1954年12月2日,美國跟蔣介石政權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其中第六條:
「為適用於第二條及第五條之目的,所有『領土』等辭,就中華民國而言,應指台灣與澎湖;就美利堅合眾國而言,應指西太平洋區域內在其管轄下之各島嶼領土。」
↑↑↑↑看到沒?美國想攪亂台灣的地位,又不得不在「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承認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補充一下,蔣介石想在聯合國搞「兩個中國」的美夢最後還是破滅了。請往下看:
西元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聯合國大會通過阿爾巴尼亞等國的提案(贊成76票,反對35票,棄權17票)
第2758號決議的全文如下:
「大會記取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維護聯合國憲章與對聯合國必須謹守憲章的原則都是重要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駐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權利,承認其政府的代表是中國駐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刻將蔣介石的代表從其在聯合國與所有附屬組織非法佔有的席位逐出。」
↑↑↑↑看到沒?台獨分子說蔣介石因為「漢賊不兩立」而自動退出聯合國是錯的,因為蔣介石是被表決後「逐出」聯合國的。而且大家注意看內容,是「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權利,是「恢復」不是「允許」加入聯合國哦。如果**是用新國家的名義申請加入,早就被蔣介石動用否決權給拒絕了。所以台獨分子說大陸在1971年「加入」聯合國也是錯誤的,正確來說,是共產黨的代表取代了蔣介石的代表,所以才有最後這句「立刻將蔣介石的代表從其在聯合國與所有附屬組織非法佔有的席位逐出。」,由此可知,在聯合國內的中國政府,在這一天,由共產黨政權取代了蔣介石政權,也接收了原本「中華民國」的所有權利,當然包括領土。因此,台灣一直還在聯合國裡,因為被逐出聯合國的是蔣介石政權,不是台灣。真不知台灣吵著要「入聯」或是「返聯」,是不是頭殼壞去??
共產黨勢力的崛起,讓全世界的大部分國家不得不承認它才有代表中國政府的合法性。日本鬼子亦然。
西元1972年09月29日,共產黨跟日本鬼子發表的《中日聯合聲明》:
(二)日本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并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看到沒?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有趣的事實,這個所謂的「波茨坦公告」就是「波茨坦宣言」,它還特別強調日本鬼子政府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什麼是「波茨坦公告」第八條?我把那個「第八條」直接po在下面給你看,你不必回上面找了。所謂「波茨坦公告」(即「波茨坦宣言」)第八條內容是:
(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
↑↑↑↑看到沒?第八條的重點就是要實施「開羅宣言」之條件,那「開羅宣言」之條件是什麼呢?同樣,你不必回上面找,我直接貼重點給你看:
「……及使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滿洲,台灣及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看到沒?繞了一大圈,又回到「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這就是為什麼後來日本鬼子在1978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簽訂《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時,不在內容寫明「放棄台灣及澎湖的權利」,因為早在牠和蔣介石政權簽訂的「中日和約」中就把台灣及澎湖還給中國了。後來,中國換了主人,就不必再強調台灣的歸屬。
真是有趣,繞了一大圈,台灣終於回到中國了。誰說台灣地位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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