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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台军几乎攻占钓鱼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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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00:52: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登辉2002年10月20日发“钓鱼岛是日本领土”的言论,并且还追古溯今地佐证为什么钓鱼岛“属于日本”。但是比这更为惊人的内幕是,1989年他曾经阻止了台军准备空降抢占钓鱼岛的绝密军事行动。
李登辉最后时刻阻止台军行动
台湾渔船1989年在钓鱼岛附近海域正常作业时,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厅军舰的驱逐。这一事件令中国人怒火冲天,台湾、香港民众发起了声势浩大的**运动,热血青年甚至准备乘渔船强行登陆钓鱼岛,以示钓鱼岛的主权无可争议。
此时,台军参谋总部已经开始制定一个绝密的军事行动计划:派特种兵空降抢占钓鱼岛,向全世界宣示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根据作战计划,参加行动的台军将打着年度例行性“汉疆演习”的旗号,分乘数艘军舰,抵达钓鱼岛邻近海域。在演习依次展开的时候,数架直升机将满载全副武装的台军特种兵突击队,突然飞临钓鱼岛上空,旋即将突击队空降到岛上,立即展开防卫阵地的挖掘和主权宣示,诸如升旗、立标识等行动,同时做好迎接日本人挑战的准备。参加演习的台军军舰和指挥部立即从演习转入实战状态,以应付日本军舰和战机随时可能出现的状况,台当局也成立紧急状况小组,紧密关注日本和国际社会对台军宣示中国对钓鱼岛主权的反应,并且准备了几套应对预案。
参加行动的台军都是从各特种部队中挑出来的精锐,他们个个热血沸腾,视死如归,全都签了生死书,发誓要完成这一具有历史使命的任务。然而,就在行动即将开始的最后一刻,李登辉急忙下令中止行动,以至包括“汉疆演习”在内的整个军事行动宣告流产。
这一绝密行动计划日前曝光后,台湾新党主席郁慕明,立委吴成典立即举行记者招待会,质疑李登辉为什么阻止台军派兵进驻钓鱼岛,台国防部也应该向民众解释这次无果而终行动的前因后果,重点当然是李登辉如何阻止台军空降钓鱼岛行动的细节。
这边台军有关人士还没来得及回话,李登辉却再次论说“钓鱼岛是日本领土”。
在接受日本媒体采访时提出“钓鱼岛是日本领土”的说法引起轩然大波之后,李登辉2002年10月20日首度公开说明他谈话的背景。李登辉说,钓鱼岛“过去确实属于琉球的中山王国”,他的说法完全是“按照国际法”来说的。他甚至还追古溯今地说什么,1970年开始传出钓鱼岛附近海底有石油,各方才开始争这块土地。
他说,当初清朝割让给日本的领土,并不包括钓鱼岛,这很清楚,钓鱼台“本来”就属于中山王国琉球王的土地,因此,从诸如钓鱼岛是谁的领土、国际法如何说明、史实如何记载这样的条件来谈论钓鱼岛的归属,才是国际法的论点。
为了加强其论点,李登辉还举例说:“就像一个人,看到一个太太很漂亮,就说那是我的太太,不合理的话却大声说,只会让别人笑而已。”李登辉还说,说蒋介石失去钓鱼岛也不对,因为根本没有这件事,否则蒋介石早出兵攻打了。




1951年日本首相吉田茂在《旧金山和约》上签字“钓鱼岛”事件的历史背景
日本那霸居民古贺1884年首次登上钓鱼岛,采集羽毛和捕捞周围海产物。他随后提出开拓钓鱼岛的请愿,但被冲绳县知事拒绝。1885年后,冲绳县知事多次上书日本政府,要求将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归其管辖,日本官方都顾及中国清朝政府对这些岛屿的主权主张而没作答复。但是后来日本在中日甲午战争后,通过强迫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而攫取了台湾及附属各岛屿。日本在二战中战败后,把台湾归还给了中国,却把台湾的钓鱼岛等附属岛屿私自交给了美国托管。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联合国一委员会宣布该岛附近可能蕴藏着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后,日方立即单方面采取行动,先是由多家石油公司前往勘探,接着又将巡防船开去,擅自将岛上原有的标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标记毁掉,换上了标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冲绳县的界碑,并给钓鱼岛列岛的8个岛屿规定了日本名字。
美日两国在1971年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一交易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1972年,中日两国在恢复邦交的谈判中,双方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同意将钓鱼岛列岛归属问题挂起,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解决。
可是,当1978年中日谈判签署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日本一些敌视中国的国会议员提出要中国承认日本对钓鱼岛列岛拥有主权。日本政府顺应右派要求,出动巡逻艇和飞机对在钓鱼岛列岛海域作业的我国渔民进行监视。
第二年5月,日本政府用巡视船将人员和器材运到钓鱼岛,并在那里修建了直升机场,还向那里派出调查团和测量船。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局势和国家间力量对比发生变化,日本再次将手伸向钓鱼岛。1990年10月,日本的一些右翼分子经政府允许,在钓鱼岛列岛的一个岛屿上修建了灯塔。日方还出动12艘船只和两架直升机阻扰台湾渔船接近钓鱼岛列岛。后来,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列岛的北小岛设置了一座灯塔,企图使灯塔列于海图以便让国际社会承认钓鱼岛是日本领土。日本右翼分子又在钓鱼岛上竖起绘有“太阳旗”和纪念死者字样的木牌。
其实,自明朝初年起,钓鱼岛列岛就属于中国版图。永乐年间(公元1403至1424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中就有关于钓鱼岛列岛的记载,这比日本声称的琉球人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钓鱼岛要早400多年。明朝以后中国许多历史文献对这些岛屿都有记载。在日本1783年和1785年出版的标有琉球王国疆界的地图上,钓鱼岛列岛属于中国。
但在1951年,美、日背着战胜国中国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和约》第二条虽然载明日本放弃其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力、名义与要求,但第三条错误地把日本所窃取的钓鱼岛等岛屿归在美国托管的琉球管辖区内。中国总理周恩来当时严正声明,中国政府坚决不承认《旧金山和约》。中国政府在1958年发表的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宣布,日本归还所窃取的中国领土的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领土,包括台湾及其周围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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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相麻生26日稱,釣魚島是日本固有領土,當然是日美安保條約適用的對象。中方對此言論表示強烈不滿。






 




 2月26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就日本領導人關於釣魚島問題的言論答記者問。

 有記者問:據報道,日本首相麻生太郎26日上午在國會回答民主黨關於釣魚島受到第三國侵犯時的對策時稱,釣魚島是日本固有領土,當然是日美安保條約適用的對象。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馬朝旭回答說: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已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日方任何試圖改變這一事實的言行都是徒勞的,中方堅決反對。

 他指出,中日雙方在釣魚島主權歸屬問題上存在爭議,我們一貫主張通過談判妥善解決問題。日方應認清這一問題的高度敏感性,從中日關係和地區穩定大局出發謹言慎行。



相关钓鱼岛资料问答

什么是中间线?
      是指两国海岸基线等距离的自然线。
什么是大陆架?
  从海岸起在海水下向外延伸的一个地势平缓的海底地区的海床及底土,在大陆架范围内海水深度一般不超出200米,海床的坡度很小,一般不超过1/10度。
    国际法认为,大陆架是邻接一国海岸但在领海以外的一定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有权为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其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东海海域是中国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部分,包含钓鱼岛所处的海床在内,东海大陆架是一个广阔而平缓的大陆架,向东延至冲绳海槽,天然地属于中国。而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规定切断大陆架的标准深度为2500米,而冲绳海槽的深度为2940米,是当然的中国大陆架和日本硫球群岛岛架之间的分界线。按照这个原则,冲绳海槽以西都是中国的专属经济区。
                       
                   (图一:日方中间线图示)
化海洋权益为领土问题:
   我们看第一个图示,可以了解一下所谓东海的石油油气争议的区域图,这个图要先说明一点,当中看到在东海的日方的所谓“中间线”,将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纳入日本的“排他性经济水域”之内。日本海上保安厅公布的2005年度报告,已经将钓鱼岛列为警备重点之一,日方还将钓鱼岛记载为日本“固有土”。可见,日本营造东海权益纠纷只是其“东海图谋”的第一步。日本还企图割断钓鱼岛与中国的联系,最终将钓鱼岛变成日本的“囊中之物”。
              
                                       (图二:冲绳海槽2940米深)
   红色的虚线,这是日本方面自己认定的所谓中间线,但是即使是这样的中间线,我们可以看到目前中国正在开发的东海春晓油气田仍然是属于中间线靠西,也就是说在中国的海域。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到“在自然延伸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足200海里时,沿海国可享有200海里的大陆架;若超过200海里,则不得延伸到大陆外缘的地方,最大为从领海基线起350海里或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我们要强调这是联合国大家公认的公约,大家都有签字和承认的。
    至于日方提到的“春晓油田”,据西面的浙江宁波只有188海里(据中国国土直线距离150海里),距离中国主张的大陆架主权边界----冲绳海槽----还有175海里。完全属于中国合理合法开采的区域。  
有专家建议:
   中日东海划界对中方来说,要着眼两个方面,做好四项工作。两个方面就是:一方面要强烈主张东海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划分原则;另一方面还要公开对东海专属经济区划分提出明确的原则。四项工作是:1)依据国际海洋法和科学测量,提出东海大陆架划分的明确界线;2)通过外交谈判、国际社会协调以及国际海洋法院或法庭判决等手段,想方设法要让日方主动或被动接受我东海大陆架的划界方案;3)依据国际海洋法和运用科学手段测量,明确提出划分东海专属经济区的界线;4)要从法理、地理、历史、文化、传统、习惯等各方面收集证据,否定目前日方提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所谓“中间线”,以此证明日方已经实施的物探作业和将要实施的试开采属违法行为。
   中日东海之争,是涉及海洋权益、海底能源、钓鱼岛领土之争,我们要有理有据,在占有先机的有利态势下,不惜使用各种手段,以更好地维护国家权益,和民族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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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00:52:45 | 只看该作者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马克思有句名言:“对立一方面是安定自己本身的肯定者,另一方面则是安定自己本身的否定者。”

台湾一方面是强调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的肯定者。

另一方面台湾又是强调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的否定者。

没有中国台海两岸合纵联合的大格局,钓鱼岛问题就不能得到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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