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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汉中讯 (记者 陈卫平)1月18日凌晨,勉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冯某从勉县医院住院部7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勉县公安局及县纪检部门初步调查,没有发现冯某在工作中有经济等其他违规问题,其跳楼的主要原因可能与家庭纠纷有关。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勉县纪委办公室,在谈到冯某跳楼自杀一事,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表示非常意外。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冯某今年40余岁,担任勉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主持县监察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县纠风办、案件审理室。冯某在平时的工作中认真负责,与同事们相处得也不错。为了筹办于本周召开的县政协会,周日还与同事们一起加了班,当时并没有人发现他有什么异常。
在勉县县医院,一位保安人员告诉记者,1月18日凌晨3时30分许,他听到有人叫喊说有一男子从住院部7楼跳了下来,遂立即跑到后院住院部东侧楼下,看到一男子躺在水泥地上,地上一摊血。闻讯赶到的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迅速对其展开急救,但由于该男子伤势太重,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位保安告诉记者,当时在事发现场还有一位女士在,可能是其家属。
记者看到,住院部大楼共有8层,大楼东侧有一座露天楼梯,但没有护栏,冯某跳下的地面上仍可看到部分血迹。
勉县纪委一位领导同志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勉县县委、政府都非常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目前经勉县公安局及县纪检部门初步调查,没有发现冯某在工作中有经济等其他违规问题,其跳楼的主要原因可能与家庭纠纷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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