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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拟3年解决1755万户居民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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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9 10:2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胡楠)昨日,记者从2009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2009年到2011年,我省将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方式,解决约1755万户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相结合,满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的需要,保障对象747万户;经济适用住房按微利原则向支付能力较强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对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又无能为力进入市场的住房困难家庭,按准市场租金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390万户;棚户区改造实行政府补助、企业投资和个人出资相结合,产权归个人所有。个人无力出资的,比照廉租住房管理,保障对象618万户。
  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左右,单套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保证基本的居住功能。租赁补贴额根据当地平均市场租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要满足棚户区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垦区危旧房改造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做好住房保障,有利于抑制我省近期快速上涨的房价。明年,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比例,从规划、土地出让阶段就严格控制住房面积;加强房地产行业各项收费的清理工作;加强市场监管,杜绝开发商捂盘等现象;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遏制投资性、投机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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