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学习!
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准备。
一、新生须凭《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来校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新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录取您的学院(系、所)说明理由,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日期:2007年9月8日
三、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报到当日(9月8日早6:00到晚10:00)学校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和校内设立新生接待站,协助安排行李接运、报到、住宿等事宜。
入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的研究生先到学校报到,办完报到和住宿手续后,再统一坐车到大运村。
四、报到时须交本人近期正面平光免冠一寸半身照片12张(其中彩照2张)、二寸照片4张。
五、人事关系和党团关系的迁转
1.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需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北京师范大学。
2.所有研究生均须转正式党(团)组织关系。党(团)组织关系一律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县、市以上党(团)委组织部门开出。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院(系、所)团组织”,报到后交到各院(系、所);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北京市委组织部”或“**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报到后本人须及时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注意:不要交到院、系、所)。
六、户口迁移
1.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
2.对于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户口在京外的以及具有北京市集体户口的一律需要将户口迁移到我校,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者不必迁移。
3.户口迁移证(只限本人)必须盖公安机关的公章。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等内容相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必须一致,否则无法报户口。
七、凡曾经工作过的考生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必须将工资关系转移至我校。入学报到时将工资关系转移单(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交院系所。逾期不转的,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资格,学校不再接收。
八、关于行李托运。请不要携带体积过大的箱子,以免无处存放。托运行李时每人单独开行李票,写明到站为“北京站”或“北京西站”,并把“北京师范大学行李标签”(可复印)贴在行李两端。9月6日至8日到达北京站或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学校统一提取(新生凭托运单在学校内领取)。其它时间到达的行李或发往其它火车站的行李,学校不负责提取,保管费自理。
九、新生按《2007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附件一)规定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和宿舍入住手续。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规定,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部分自筹经费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申请办法参见附件二)。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金额为6000元,因此,准备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报到时应先缴纳贷款后的学费差额(=第一学年应缴纳学费金额-申请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金额),并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则必须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