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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所得税标准提高 3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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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3 18:25: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承包经营所得税标准提高 3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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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2 14:31  来源:法制晚报
  为平衡承包人、承租人与工资、薪金所得者的税收负担 配合“个税法”的实施 承包经营所得税标准提高


  由原来的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涉外人员的减除费用也作了调整


  本报讯 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今天上午,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此项政策将在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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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3 18:25:52 | 只看该作者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解释,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作为《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行政法规,也应作相应修改。


  新的《实施条例》中,对于将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作了相应的修改,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解释,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与工资、薪金所得者一样,承担着本人及其赡养人口的生计、教育、医疗、住房等消费性支出。


  此举是为平衡承包人、承租人与工资、薪金所得者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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