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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转来方舟子先生的宏文——《岂能如此宽容学术腐败》。这篇宏文,像方先生历来的大多数文字一样,用义正词严的口气、理直气壮的架势、救世主的心态,对邓正来教授和本人口诛笔伐。不明就里的读者,也许会被方先生的帽子所盖住。可惜,这篇檄文的依据是假的,逻辑是错乱的。
该文开篇即说“报载,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邓正来透露,他和学术批评网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教授等已明确商定,今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一天,将联合国内100至150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著名教授联名发出反对学术腐败的倡议书。”由此即大发议论,比如“如果学术腐败已经非常泛滥,大多数学者本身或多或少都有点不干不净,如何还有资格去蔑视别人?如果像我们已经司空见惯的那样,腐败者的脸皮极厚,根本就不在乎别人的蔑视,同行的蔑视又算什么惩罚呢?甚而,反对学术腐败成了结党营私、党同伐异的招牌,又能有什么行业自律?”而且,这位被称作“网络警察”的生化信息专家还由此进一步大胆想象说:“我不知道将在这份倡议书上签名的那一百多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著名教授都还有谁,但是根据我对中国学术界现状的了解,只要好好查查,就不难在其中找到本身也搞过学术腐败、包庇学术腐败的,至少在面对像杨玉圣这样的同行时,他们从来没有表示过蔑视。那么,由他们来号召实施‘同行的蔑视’、‘行业自律’,岂不是只是一场秀而已?”
据说,方博士是被何院士评价为弹无虚发、一剑封喉的。看来,哪怕是院士,也有看走了眼的时候。因为方先生的立论完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而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
所谓的“报载……”,是指《新京报》2月24日的关于中国法学会“如何用法律规范学术制度”的报道中的一段文字。这段文字与基本事实有严重偏离。为此,在经历了若干谬奖与误会之后,我不得不于2月27日在网上发表题为《关于<众教授建议教育部惩治学术腐败>报道不实问题——对<新京报>有关报道的回应与澄清》。我明确指出:该报发表的题为《众教授建议教育部惩治学术腐败——3月15日将联合发出倡议书,据称将有百名教授参加》的新闻报道中的所谓“……《中国社会评论》[按:应为“《中国社会科学评论》”]主编、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邓正来透露,他和学术批评网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教授等已明确商定,今年3月15日,他们将联合国内100至150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著名教授联名发出倡议书……”中 “涉及到本人的有关文字,完全是误会。”我在文章中解释说:“2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我有机会和北大贺卫方教授、吉大邓正来教授等,应邀出席中国法学会新闻宣传部主办的“如何用法律规范学术制度”专题座谈会。……邓教授的发言,大约四十分钟,涉及内容相当之多,其中提到他正在领衔发起一个反对学术腐败的公开信,大意是将征集100-150位著名学者的签名,签名者将不能有学术腐败行为,若有违犯者,其他签名人将联名敦促教育部和有关高校处理,否则其他签名者将集体辞职,等等。恕我闭目塞听,这是本人第一次听说邓正来教授正在领衔发起该公开信,第一次也是迄今惟一的一次听邓教授谈及该公开信的大致内容。因为在此之前,尽管一直与邓教授保持联系,但我从未听说过此事。而且,无论在23日座谈会之前还是在这之后,邓教授也从未与本人单独谈过此事。因此,我不能不负责任地强调指出:上述《新京报》报道中所谓‘……邓正来透露,他和学术批评网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教授等已明确商定,今年3月15日,他们将联合国内100至150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著名教授联名发出倡议书,……’云云,完全缺乏任何事实根据。这一点,如果善意地揣度,是误会;不客气地说,则有假新闻之嫌。至于有的报纸,以《新京报》的上述报道为基础,凭空演绎出其他结论,甚至把此公开信的倡议人和发起人说成是本人(据一个好友讲,台北《中央日报》似乎就是这么报道的,但我本人从未接受过该报纸的采访)。这完全是受上述《新京报》报道误导或者想像的结果,与本人没有任何关系,本人也不对有关言论负任何责任。 顺便说明的是: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恰好是学术批评网创办五周年纪念日。为此,本人将邀请部分学界、传媒友人,以‘学术批评与学术共同体’为主题,在京小聚,即‘学术批评网创办五周年学术酒会’,但这是一个纯粹朋友式的聚会。在会议议程中,也无与上述公开信有关的环节。 总之,《新京报》24日有关报道严重不实,不仅把邓正来教授的学术努力之功强加到本人头上,而且还由此对其他媒体和朋友造成误导。这是令人遗憾的。”
应该说,有关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相关的基本事实是非常清楚的,即邓正来教授发起的百位教授公开信及签名活动,与本人没有任何关系。
本人的上述声明,已于2月27日 19:18 上网。从文末的注明文字看,发表在《北京科技报》上的方先生专栏的文章,写作于3月5日,发表于3月8日。也就是说,起码是写作于本人的上述澄清一周之后、发表于十天之后。但是,《北京科技报》和方先生依然以真理的化身自居,大放厥词。
方先生是一个“逢杨必咬”的写手。很可能,他一见到《新京报》的不实报道,就像吃了兴奋剂,抓了一根稻草,于是见到本人的名字就要发飚,不咬一口就不过瘾,于是便有上述胡言乱语。杨支柱先生说过一句名言:“方舟子疯了”,看来不信都不行。
《北京科技报》是一家“科技”类新闻纸,应该把尊重事实放在第一位。可是,这家《科技报》却背离起码的新闻道德,为信口开河者大开方便之门。从这个意义上讲,《北京科技报》和这位方先生一样,也快“疯了”。这也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之所在。
2006年3月9日 21:15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6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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