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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明](1)本文原载《中国出版》2002年第3期,发表时有所删节,现补正后请学术批评网重新发表。(2)因网页显示问题,转载时表格从略。(3)因字库的限制,文中凡用大括号{}标出者,为一个字或简体字。 2002年3月26日
摘要:本文所要批评的《春秋穀梁传全译》并非儒经原典,而是一部号称精品却又十分草率的新版本。(1)《春秋穀梁传全译》为国家“九五”出版规划重点项目之一种,质量当有保证。(2)该书原文包括标点符号52000余字符,笔者随手记下差错130余处:错字、漏字、多字、倒字、漏句,甚至文言中夹有白话等,绝大多数为无可争辩的“硬伤”。(3)出版社三审三校制形同虚设,丧失了应有的责任;译注者和丛书编委也难辞其咎。(4)希望出版社和译注者本着对中华传统文化和广大读者负责的精神,彻底纠正错误,出版真正的精品图书。
一、蜚声海内外的“精品图书”
众所周知,儒教经典十三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原典,对中国历史文化的形成发展曾起过决定性的作用。
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贵州人民出版社先后出版了两批“中国历代名著全译丛书”,颇具慧眼地将儒教十三经全部收入。其第二批丛书的“出版说明”称:“本丛书是国家‘八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中国历代名著全译丛书》(50种)的后续项目。该丛书陆续问世以来,得到社会各界广大读者的欢迎和赞扬,荣获中宣部199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不仅在全国书市上被评为‘最受读者欢迎的书’,而且在欧美汉学界十分流行,备受重视,对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中外文化交流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丛书(第二批50种)已被列入国家‘九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我们将在全国学术界专家的鼎力支持下,加倍努力,把一套兼具权威性、通俗性、学术性、资料性的精品图书奉献给广大读者。”发扬光大中国传统文化的拳拳之心溢于言表。
第二批丛书的前环衬上,“中华人民共和国1996年-2000年出版规划重点项目”黑体字赫然在目。而丛书编委多为素受敬仰的学术界前辈。看来,这真的是一套几乎尽善尽美的“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蜚声于海内外的国家级“精品图书”。
这样的图书,读者可以放心使用。比如,读者要查找某部古典文献,就不用翻阅线装古书或字号偏小且字迹常常模糊的影印本;而且还有现代汉语译文,可以帮助理解那些难懂的字句。真是学术的进步,学人的福音。这些图书能够在古汉语水平有限的“欧美汉学界十分流行,备受重视”,也在情理之中。
二、错漏百出的草率之作
笔者近日阅读儒经,为加深理解,自然要以贵州人民出版社的十三经全译本为参考书。但在读《春秋穀梁传全译》(属第二批,1998年12月出版,大32开,510千字,正文619页)时,无意中发现其原文有一些差错。因近年图书质量普遍下降,金无足赤,也就没有在意。但转念一想,作为国家出版规划重点项目的“精品图书”,似不应出现质量问题,就与其他版本大致核对了一遍①。结果令人大吃一惊,没想到该书竟然错漏百出,其原文包括标点符号52000余字符(其中汉字42000余字),笔者随手记下差错130余处②(并非逐字核对,当有所遗漏):错字、漏字、多字、倒字、漏句,甚至文言中夹有白话,以及一些明显的标点符号差错,绝大多数为无可争辩的“硬伤”(详见下表)。
(说明:因网页显示问题,表格从略。可详见《中国出版》2002年第3期)
该书原文以外的其他部分(前言、例语、注释和译文等),笔者在只是翻阅并未通读情况下,已发现差错百余处,看来问题也相当严重。篇幅所限,无法一一列出,只举其大要如下:
(1)译文错误,如257页12~13行“此神主即三年之丧后苦恼于祖庙之神主”的“苦恼”当为“供奉”;(2)引文差错,如421页3行注释引原文“缺郑乎虎牢”的“缺”当为“决”;(3)资料差错,如前言5页倒11行“《穀梁补注·说传》”的“说传”当为“论传”;(4)错字,如前言4页3行“朝迁所立十四博士”的“朝迁”当为“朝廷”;(5)漏字,如123页1行“天子每月初朝日于东之外”的“东”之后漏“门”字;(6)注音差错,如88页8~9行“郱(piénɡ瓶)国在今山东安丘县西”的“piénɡ”当为“Pínɡ”;(7)汉字及注音皆错,如513页10行的“{饣千}(zhán沾)”当为“{飦}(zhān沾)”;(8)标点符号差错,如前言2页倒4行“罪我者其唯《春秋乎!”的“春秋”之后漏后书名号;(9)随原文而误,如原文“公会齐侯于灌”的“灌”、“甲戍”“丙戍”的“戍”、“士击拆”的“拆”、“著袷尝”的“袷”、“绖娣者”的“绖”等错字(参见上表),皆在相应注释或译文中一错再错。
三、三审三校制形同虚设
《春秋穀梁传全译》所以错漏如此之多,笔者以为:
首先,出版社要负主要责任。像“仁者守”误作“仁者宋”(隐公二年),“弑而代之也”误作“弑而伐之也”(隐公四年),“传疑也”误作“傅疑也”(桓公十四年),“雨云者”误作“雨云省”(僖公三年),“其不以救许致,何也”误作“其不以救许致,保也”(僖公六年),“所以使吾君不安者”误作“所以使吾君不安进行”(僖公十年),“侄娣者”误作“绖娣者”(文公十八年),“初税亩者”误作“初税亩进行”(宣公十五年)等不通之处屡屡出现,似乎编辑读不懂古汉语。
此外,还有不少常识性错误,特别典型的是“戌”字的误写。据初步统计,“戌”在原文**有31处,竟挑出差错23处(见上表)。除人名“向戌”2处误作“向戍”(襄公十五年)和“壬戌”1处误作“壬戎”(僖公十五年)之外,都是干支纪日的“戌”(地支)误写为“戍”,且相应注释和译文大多数也误写作“戍”。这一不应发生的严重差错,很容易使人认为编辑不具备起码的古文化常识,连中国古代的“干支”纪时法也不清楚。
按照有关规定,出版社出版某种图书,应当有懂该专业的编辑,或者请该方面的专家审稿(非译作者本人)。不然就有可能出笑话,甚至出大笑话,就如这本《春秋穀梁传全译》一样。
当然,《春秋穀梁传》文字古奥,不能要求编辑全部读懂读通,但如果态度严谨,将原稿与底本或校本仔细核校,或将清样交给译注者通读(请注意,即使译注者通读清样,编辑也应亲自核对原文),就不会出现如此多的问题。退一步说,即便找不到底本或校本(其实校本并不难找,至少译注者当提供复印件),那么像“遂会晋侯、齐侯、宋公”的“齐侯”二字无相应译文(成公十三年),“季孙宿如晋”后误漏“葬曹成公”却有相应译文(襄公十九年),“齐人执郑詹”误作“宋人执郑詹”而译文又是“齐人”(庄公十七年)等原文与译文明显不符的情况,只要责任编辑认真对待,这些错误是不难发现的。
说到底,就是责任心问题。世界上怕就怕“责任心”三字,有了责任心,就会认真,就会把事情办好。在《春秋穀梁传全译》出版过程中,贵州人民出版社三审三校制形同虚设,丧失了应有的责任。
其次,译注者也难辞其咎。由于《春秋穀梁传》在整理和翻译上具有相当的难度,而且译注者是在对该书“所知甚少”的情况下,仅“半年”时间就“仓促交卷”的(见后记),不能要求没有差错。但是,“郑之卑者”误作“郑之卑者也”(庄公十七年),“叔鞅卒”误作“叔孙鞅卒”(昭公二十三年)等多字现象;“宁喜由君弑君”误作“由君弑君”(襄公二十七年),“井田者九百亩”误作“田者九百亩”(宣公十五年)等漏字现象;“南,氏姓也”误作“南,姓氏也”(隐公九年),“不正其乘败人而深为利”误作“不其正乘败人而深为利”(隐公十年)等倒字现象,难道译注者就毫无察觉?
另外,译注者对于原文的勘误缺乏统一的标准。比如,同是缺字,有的补,有的不补:定公十三年“春,齐侯、卫侯次于垂葭”,注释称“按原文无‘卫侯’二字,《左传》、《公羊传》皆有,兹据补正”,则原文中的“卫侯”是译注者补正的;而宣公九年“冬十月,癸酉,卫郑卒”,注释称“‘卫’下遗‘侯’字,各本均有‘侯’字,当据补”,译注者却未做校补。
又比如,同样形误,有的改,有的不改:桓公十二年“丙戍,公会郑伯盟于武父”,注释称“‘戍’原文误为‘戊’,地支中无‘戊’,兹据他本改”,则原文中的“戍”(“戍”当为“戌”)是译注者改正的;而昭公二十五年“九月,乙亥,公孙于齐”,注释称“乙亥:《左传》、《公羊传》皆作‘己亥’,是,‘乙’乃‘己’之形误”,译注者却未做改正。
还有些“改正”,更是莫名其妙。比如,定公十四年的“卫赵阳出奔宋”,注释称“卫,原文误作‘晋’,兹据清毛奇龄《春秋简书刊误》说改正”,但译文仍作“晋国的赵阳出逃到宋国”,前后矛盾,造成混乱。
译注者所据底本也不无遗憾之处。查询了若干家图书馆之后,笔者才在国家图书馆分馆普通古籍阅览室找到该书,是标为点石斋清光绪戊戌(1898)年印制的《阮本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的第28册,清阮元校刻本的重刻本。从外观看,该书质量并不高。 一是笔者所阅的这本有错页。该书卷一的二、三页共四面缺,在其位置上却多出两页“穀梁传疏序”(页码为“二”、“三”),显然是误装。这说明其制作上有问题。二是有不少讹舛之处。就已发现的情况看,除“己”“已”不分、“戌”“戍”“戊”混用等现象外,还有隐公“十年”误作“九年”、“谷伯绥”误作“谷伯缓”、“晋侯伐秦”误作“晋侯伐郑”、“壬寅”误作“壬申”、“曹伯伐郑”误作“曹侯伐郑”、“卫侯郑卒”误漏“侯”字等不少显而易见的差错。说明其内文校勘也有问题。三是作为便携式的石印小开本(约10.2 cm×16.8 cm),不仅字号小,而且有些地方印刷模糊,阅读起来比较吃力。
该书制作校勘不精,阅读不便,因此不是理想的底本。整理古籍,应以善本为底本,在无善本的情况下,才用他本。译注者不用几乎各大图书馆都必备、质量有保证的中华书局影印之“世称善本”的阮元校刻本,而用重刻的便携本,令人难以理解。更有甚者,该书重刻时出现的一些明显差错,如上面指出的桓公七年“谷伯缓来朝”的“缓”(当为“绥”)、文公四年“晋侯伐郑”的“郑”(当为“秦”)、成公十年“曹侯伐郑”的“侯”(当为“伯”)等,都被译注者在没有任何注释说明(如为刊误,当有说明)的情况下,原封不动地搬进了全译本。而在译注者所选的三种校本中,这几处都没有错。
当然,源自底本的差错毕竟是少数,而且可以在校勘时纠正(译注者也确纠正了底本中的一些差错),关键是要进行认真的核校。
从《春秋穀梁传全译》注释旁征博引的情况看,译注者确实费了心血。然而,由于忽略了古籍整理的基本原则,好事没有做好。根基不能牢固,大厦如何立得住。
第三,丛书出了问题,丛书编委也有一定责任。编委的初衷当然是希望出版精品图书,不然就不会担任编委。但编委是图书质量的“保证人”,应设法保证其质量。编委的任务不仅仅在于确定好的选题,而且要对译注出版的全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督。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并非要求图书出版尽善尽美,毫无瑕疵;但该丛书既然以“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有关人员就应当有一个严谨的态度,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希望出版社、译注者和编委,能以《春秋穀梁传全译》为教训,全面核查该套丛书是否还存在其他严重质量问题;本着对中华传统文化负责的精神,本着对广大读者负责的精神,彻底纠正错误,出版真正的精品图书。
[注释]
① 笔者最初以中华书局1980年9月影印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为校本。为慎重起见,又核对了译注者在《春秋穀梁传全译》例语中列出的底本“清光绪戊戌(1898年)冬日点石斋遵阮本重校印之《春秋穀梁传注疏并校勘记》”与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当为1987年)3月影印之《春秋三传》本”、“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12月影印之《十三经》”、“上海书局(当为上海书店)1988年影印之《清经解续编》第五册中《春秋穀梁经传补注》”,还参照了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春秋穀梁传注疏》、中华书局1996年7月出版的《春秋穀梁经传补注》等重要版本。
② 《中国出版》发表时只列出120余处。
[作者致谢] 在目前情况下,敢于站出来批评某些不良倾向,需要一定的勇气,而这勇气又是需要鼓励和支持的。所以,笔者特别感谢《中国出版》杂志社、学术批评网以及对本文撰写与发表进行过帮助和支持的诸位同仁。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发布 2002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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