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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现行学术体制把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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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8:44: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行学术体制由诸多制度组成,其中最主要的是学位制度、学衔制度、资助制度和奖励制度。学位制度并不单指学位的授予,更重要的还是学位授予的权力(学位授予权),包括学位授予单位(指学校)、学位授予专业(即所谓硕士点、博士点)和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认定。学衔制度也就是职称制度。职称原本应该叫学衔,但因为其他系列(比如作家、演员、编辑等等)也要有相应头衔,就改叫职称。所有这些,包括资助和奖励,都要通过评审,而且关键是评审。因此,现行学术体制,也可以叫做“评审体制”。

这一体制的弊病和荒谬,已有许多学者撰文揭露和批判。比如所谓“跨世纪人才”的评审,就十分荒唐,而且逻辑不通。人才就是人才,难道还可以分为“跨世纪”和“不跨世纪”的?如果可以,那么,那些“不跨世纪”的是不是到了本世纪就该安乐死?不过这些并不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作为“把脉”,我要问的是:我们的学术体制,为什么那么酷爱评审?答案也只有一个,就因为评审是一种权力。正是我们潜意识中对权力的痴迷,才有了现在这种“评审体制”。

现行评审体制有四大特点,即中央集权、计划经济、行政干预和等级本位。所有的评审,都是自上而下安排部署的。大一点的事情,比如评博士点、评重点学科,由国家行政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小一点的事情,比如评职称、评博导,则由各法人单位统一安排部署。但终审权无不集中于最高权力机构(国家行政部门或者法人单位),基层单位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当事人甚至连申辩权也没有,故曰中央集权。

中央集权、统一部署的结果势必是“一刀切”。事实上不一刀切也不可能。如果五花八门各行其是,那就不叫“大一统”了。然而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最忌讳的就是一刀切。一校有一校之情况,一科有一科之特点,一人有一人之个性,你怎么切?又按什么标准来切?现在的办法,是以最容易“标准化”的理工科为参照系,用理工科的办法管文科,用一般文科的办法管艺术,比如文科教师也要有“科研经费”,艺术教师也要有“科研成果”。于是艺术系的教师和领导就去找学校,问他们画的画唱的歌算不算?当然不能算的,因为这原本不是“科研”,而是创作或者表演。但不算,他们又评不了职称,只好规定一幅画或一首歌折算为一篇或零点几篇论文,岂非滑天下之大稽?


评审体制的第二个特点是计划经济。所有的评审都有名额,都有指标。比如评审所谓“跨世纪人才”,便有什么“百人工程”、“万千百十工程”(一万个科研骨干、一千个国内优秀骨干,一百个国际优秀人才,十个国际顶级骨干)。我不知道这些数字是怎么算出来的。是不是像当年抓右派或者打反革命一样,按照95%和5%的比例再四舍五入?怎么那么巧,就刚好是个十百千万?荒唐么!
有了名额还不算,还要搞平衡。因为这些名额,谁都想要,谁都想争,便只好由有关行政部门来协调。这就是行政干预。不干预肯定不行,但这种干预有多少学术分量,有多少干预是从学术出发的,不问大家也知道。实际上问题根本不在行政干预对不对,以及应该怎样干预,而在于这些评审本身,究竟有多少于学术有益?依我看是一个也没有。顾海兵先生有一篇题为《中国的学术管理制度:问题与改革》的文章讲得十分透彻(我是在网上看到的),这里不重复。我赞成顾先生的观点:人才不是评出来的,更不是单位或行政部门评出来审出来的。同样,学科是建设起来的,也不是行政部门评出来的。人才也好,学校也好,都应该到市场当中去竞争,而不是用计划经济和行政干预的办法来审来评。

其实,几乎谁都知道现行评审体制弊端甚多,但之所以恋恋不舍者,就因为我们痴迷于权力痴迷于名位。我不是要批评指责谁,我说的是我们,是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整个学术界。作为一个中国学者,我们骨子里往往根深蒂固地有着“名教遗风”和“名位情结”,把名份看得比什么都重。不信请问,诸公有几个不在名片上印“博导”、“理事”、“委员”之类头衔的?我自己就印过。那些头衔印得多的,还要翻页。于是,一些原本不是职务头衔的东西,也变成了职务头衔,比如“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导)。众所周知,博士生导师只是任务而非职务。只要指导博士论文,就是“博导”。但任务既然成了职务,那就不能不评。不评,一则太滥,显不出身份,再说不经官方认定,自己心里也不踏实。同样,一个教授如果不是“博导”,就没有面子,别人也看不起,所以又非争不可。

这就是等级本位了。已然有了初级(助教)、中级(讲师)、高级(副教授和教授)还不够,还要有“超级”(博导)和“顶级”(院士)。另外,近年来许多高校还建立了津贴制度,即将教师分为三六九等,按照等级发放岗位津贴。这又是令人不解的事情。谁都知道,只有帝国时代才喜欢搞什么“人分十等”,比如读书人就分三等:秀才、举人、进士。进士又分三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但我不明白,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为什么还要搞等级制?我们是学术界,为什么也要搞梁山泊英雄排座次?说到底,就是等级观念作怪。因此,不但人分三六九等,事也分三六九等,比如资助和奖励,就分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厅局级)和校级。阿弥陀佛谢天谢地,总算好像还没有“系级”!

于是行政级别就代替了学术水平。一个教师或学者,有没有水平并不要紧,要紧的是有没有头衔,以及这些头衔是哪一级的。比如“博导”,据说就有“国评”和“校评”两等,待遇颇不一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出的算是“全国粮票”,七十岁退休;学校自己评出的算是“地方粮票”,六十岁退休。幸亏教师和学者不穿制服,否则,没准就会有这样的名片:“博士学位博士后出站国务院评定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享受副部级待遇穿紫色校服”,就像宋代的那个薛崇义,头衔为“通议大夫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柱国赐紫金鱼袋”一样。

没错,教授和教授不一样,学校和学校不相同。但可以有品类,不能设等级。也就是说,可以有一流教授、二流教授、三流教授,不能有一等教授、二等教授、三等教授。品类是民间的口碑。它的依据是市场的竞争和学界的公论。等级是官方的评定。它的依据来路不明。说句不恭的话,多半是几个学术寡头和学术官僚的坐地分赃指鹿为马,以及见物不见人、只认数量不认质量的所谓“硬指标”。

或许有人要问:不要标准,不要名额,不要统一部署怎么行呢?岂不会天下大乱?我承认,现在的情况,确实是“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因此我的对策,就既不是“统”,也不是“放”,而是“取消”。取消评奖、评博导、评博士点、评重点学科、评国家社科基金、评学科带头人与跨世纪人才,只保留职称的评审。而且要取消也容易,——发个文件就行了。一分钱不花,还能省不少钱。至于取消之后一些“现实问题”如何处理,我已在《教授应该怎样产生》(《中华读书报》2003年6月18日)一文中回答。

(感谢曾军先生推荐;《社会科学报》2003年7月3日版)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发布 200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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