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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论文的标注方式应当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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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8:1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论文写作和发表的技术规范是学术规范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几年,学术规范的重要性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但是论文写作和发表涉及到的技术规范,往往被认为是可以由编辑处理的琐事,似乎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这种情况应当尽快改变。  


所谓论文写作和发表的技术规范,包括论文表述和印制出版方面的种种技术性规定,诸如文字、数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的使用规范,文献引证的标注方式,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的制作标准,等等。这些技术规定是保证学术论文科学有效的重要条件。其中的文字、数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的使用规范,已经有各种专门的国家规范,大多数学术论文已经能够遵照执行;涉及出版物制作标准的内容,主要是由专业的技术编辑处理;而文献引证的标注方式,应当制定有适当的规范,由写作者遵照执行。这是学术论文写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任何学术论文必然要引证其他的资料或文献,这是不言自明的。任何引证必须把资料和文献的来源标示清楚,这是学术自身发展所要求的,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和知识产权法的规定,绝对不能掉以轻心。遗憾的是,有关文献引证的标注方式,目前基本处于可以自行其是的混乱状态。  

中国古代的学术著述,主要采用正文叙述和夹注的样式说明资料来源,由于相关资讯数量较少,这些说明往往比较简略。至少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的学术著述已经开始采用脚注和尾注的样式标注引证文献,标注的内容和方式基本是从西方学术界学来的,当然也有我们自己的发明,比如专有名词和出版物名称的表示方式等等。总体而言,我们的引证标注方式是比较清楚和简明的(虽然有些标注不够严谨准确,似乎也没有形成太大的麻烦),主要的问题是不同的期刊和出版社各有各的章法,对于标注方式的要求不尽相同,常常使写作者无所适从。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学术交流,特别是不利于国际间的学术交流。  

西方学术界对于引证文献的标注方式是非常重视的,重要的学术机构通常制定有详尽的规定,一些权威的规定逐渐成为大多数学者遵照执行的规范,大学则有专门的课程教授论文写作的技术规范,如何写作、如何标注引证的资讯、如何修改文稿,甚至如何打印文稿、如何投稿,都是步入学术界的必备知识,必须照章行事,也都有章可循。美国学术界通行的权威规范有几种,如现代语言协会的《人文社会科学论文写作体例》( MLA标注方式 )(MLA Style Manual and Guide to Scholarly Publishing),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的《学术著作写作、编辑、出版技术规范》(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  The Essential Guide for Writers, Editors, and Publishers)等,前者1998年版有340余页,后者历经多年修订,至14版有920余页。这些规定详略不等,主要的内容,如引证文献的标注方式,基本上是大同小异。举凡古代典籍、现代文献、档案资料、政府出版物、法院案例、期刊书籍、印刷品、音像制品、各种实物、电影戏剧等演出台词、各种讲演,以至网络资讯等等,都有如何引证的明确规定,对于作者、读者和编者都非常方便。英国的剑桥大学、牛津大学等机构也有自己的写作技术规范。日本的重要学术机构和出版机构也有详略不等的相关规定,大学则开设专门课程讲授有关知识。  

相形之下,我国在学术论文的写作技术规范方面,亟需改进。据我所知,我们的学术机构和出版机构可能都有自己的相应规定,但是往往非常简略,所以迄今为止没有出现权威的写作、编辑和出版方面的技术规范,引证文献的标注方式基本上是自行其是。大学也没有正式课程教授论文写作的技术规范,许多高年级的学生甚至不知道基本的标注方式。这种情况对于学术发展,特别是和国际学术界的交流,显然有所妨碍。  

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全国的学者和学术机构共同努力。我们院作为权威的学术机构,所有机构和个人,都应当率先开始这种工作,进而推动更多的学术机构和学者个人注意这种工作。  

首先,我们应当重视学术论文写作和发表的技术规范,不能认为是和学术内容没有多少关系的细枝末节。对于学者个人而言,采用规范的写作表述方式,特别是规范的引证标注方式,不但有利于学术交流,而且可以表明一种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这是使读者建立学术信任的前提。粗糙简陋的引证标注(还不算有意无意的不加标注),不但给读者带来种种不方便,而且一定会使读者对写作者的学术态度和学术素质产生怀疑。  

其次,重要的学术机构,尤其是有影响的编辑和出版机构,应当制定一些比较科学和详尽的论文写作、编辑、出版的技术规定,逐渐形成一、二种比较权威的相应规范。这样才能改变有关规定混乱、粗糙、简陋的现状,使写作者可以而且愿意有所遵循。  

今年以来,我院《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近代史研究》《世界历史》《史学理论研究》五刊的编辑部和《**党史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两刊编辑部,为改进各刊的写作和编辑方面的技术规定,决定合作起草“史学论文写作和发表的技术规范”。这七个刊物是我国历史学界最重要和最有影响力的刊物,各刊原本都有自己的技术规定,但是都还比较简略,特别是引证文献的标注方式明显不能适应当前的学术要求。这种情况对于我们的作者和读者很不方便,对于我们自己的编辑工作也很不方便。我们希望制定相对统一的技术规定,为作者、读者、编者提供便利,进而为史学进步提供庚有利的条件。  
在起草“史学论文写作发表的技术规范”的过程中,我们认为引证文献的标注方式是最重要的内容,制定科学的标注方式的基本原则是:准确、便捷、实用。新的引证文献标注方式必须考虑到中国传统标注方式的习惯(如著名典籍的表示方法、出版物的书名号等),同时注意参考英语学术界通行的权威标注方式的主要原则(如比较齐备的著录项目、一次文献和二次文献的不同标示方法等),还要考虑到社会和学科发展带来的新的因素(如网络资讯的表示方法等)。开始这项工作以来,困难是比较多的。通行的一些标注方式虽然有明显的缺陷,但是习惯成自然,难以找到适当的替代方式;搜寻和翻译应当参考的海外资料需要比较多的人力和经费;等等。由于经费和人力缺乏,这个工作进展比较缓慢,目前看来不能在原先预期的今年年底以前完成,但是我们可以持之以恒,一定会比较好地完成这项工作。  

我们希望全体史学工作者能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群策群力,共同制定一个有中国特色而又能和国际史学界接轨的写作和出版的技术规范,为中国历史学的进步提供一个可靠的基础条件。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0年9月19日)  

感谢张亦工先生惠寄。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发布  200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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