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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正:南京财经大学沈木珠教授是法学界的“三无人员”——致杨玉圣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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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7:4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杨教授:

您好!

我是深圳的一个律师,对沈木珠有一定的了解,以前掌据的一点东西也因时间太长无法再翻出来了。近来无意看到您与沈木珠的官司纠纷,特别是获悉张仲春竟被评为法学教授,看了哑然。可见先生主持学术批评任重道远啊。此不谈张的所谓教授,您与其对簿公堂,其法盲程度,信已领教。单谈沈木珠其人学术素养。

沈如何走上法学教授“神坛”,令人费解。其是工农兵学员您也知道。“****”期间,学的是外语。其后据说做过在旅行社翻译(无考)。其夫张仲春系当年组建深圳大学的所谓“八条汉子”之一。张调沈进深圳大学乃小事一桩。先在外语系任教师。更奈外语系师资人才济济,均仍硕士、博士乃至留洋海归。在外语系这种相对货真价实的环境中,沈自无立锥之地,张也爱莫能助。其后深圳大学组建法律系,这法学象似比较容易“混水摸鱼”(此言无对法学不敬之意,但亦可以此谓之,现沈、张竟均为知名教授的事实似可证实)。于是,沈开始“研究”法学,不日,《海商法新论 》《中国涉外经济法概论》《中国涉外经济法》等“专著”出版。《海商法新论》抄哪我不记得了,但两本涉外经济法方面的书是基本照抄的中山大学黎学玲教授的,这我记得(书名记不清了)。我曾对比过,只是对黎学玲教授作品的章节进行调整而已,文字上动辄几千字,上万字一致。至于评上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那也不是她的本事,那是她的老公张仲春的能力了。

如主题所言,我以“三无人员”冠之。谓之“三无”,仍针对其“法学”教授而言之。

一无法学教育背景:沈从未受过正规法学教育(针对其所谓在深圳大学在职研究生班读书而言,下详)。

二无法律专业毕业证书:上述在职研究生班是深圳大学法律系自己开办的。当时并无办学资格,只是看人家院办,自己也学着办,由本系几个老师即同事“上课”。后来还没“毕业”时,该研究生班就被“广东省教育厅”下文废了(具体文号记不得了,我看过,大意是责令停办,好象是1990年)。故其根本没有毕业证书。所以,沈在学校或相关机构中填写履历,称其是研究生,完全是伪造学历。

三无硕士学位论文:在研究生班被责令停办的情况下,沈没办法,只好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为此,沈与张两人四处活动,最终找到了上海社科院。他们也确能力非凡,上海社科院竟同意其申请,并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但沈没写过严格意义上的“国际私法”论文,不得已拿着她所谓的《海商法新论》“专著”去答辩。我想,上海社科院的档案中应当没有她的学位论文吧。


以上情况,好像沈被调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时被当地《长江日报》记者殷亚龙作出相关报导,沈也将《长江日报》和记者告到法院,两被告对以上情况据理力争。沈不得已撤诉了。

以上情况,望有所禅益。

2008年8月5日

(感谢刘律正先生惠寄)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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